沪9区将推进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 明年基本完成


文章发表时间:2017-06-05 08:28:07

    为切实解决“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质量问题,市水务局等五部门公布实施意见,2017年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18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具体涉及多少老旧住宅?市级资金对各区予以多少补贴?详见下文

  要达到什么目标?

  各郊区应按照实际情况,参照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自行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配套改造资金,明确责任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在2016年郊区试点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启动,2018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并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通过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资金如何筹措?

  经初步统计,郊区建成区2000年以前的老旧住宅共4358万平方米,其中,非商品房1595万平方米,商品房2763万平方米。改造资金由供水企业承担水表改造中表具、表箱的材料费用,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区财政资金承担非商品房改造其余费用;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承担商品房改造费用,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落实解决。

  按照“分类指导、差别补贴”的原则,市级资金根据各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及财力状况予以补贴。补贴范围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等九个区的非商品房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市级补贴标准分为二类: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为一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14.1元/平方米;宝山区、闵行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浦东新区为二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7.6元/平方米。

  有关区政府应制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有关区政府应报送改造计划和分年度资金需求,经市水务局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改造计划数的70%安排补贴资金,并纳入市与区专项转移支付的范围。项目完工清算后,下拨剩余市级补贴资金。

  管理体制如何完善?

  (一)设施接管

  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供水企业同步实施接管工作。对改造范围外的住宅小区,采取分类分批接管的方式,按照“先新建住宅小区,后已建成住宅小区”的顺序,逐步开展接管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本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管水到表。

  (二)管养经费

  供水企业承担的管养经费可列入供水成本,但应单独核算,并纳入供水企业成本规制、成本监审范围,通过价格机制逐步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服务费用及水泵运行电费,仍按照原渠道由业主承担。

  (三)监督管理

  市、区水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状况进行抽检,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供水企业管水到表后,要合理设置服务站点。各服务站点要与各供水企业服务中心联网,形成覆盖供水范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网络,24小时受理供水用水问题。在小区街坊管、水箱和水池增设水质检测点,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实施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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