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商标〔2017〕159号
各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2017年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2017年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17年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经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7年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商标权利人企业的互动合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加强对浦东科技馆地下商圈、静安和虹口七浦路市场群、黄浦福佑小商品市场群、长宁虹桥珍珠城等重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市场内和周边地区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商标执法协作,深入开展“2017—云剑联盟”行动,与北京、长三角地区等合作,加快形成单边、多边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对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净化区域网络市场环境。按照统一市场监管要求,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商标执法办案快速反应机制。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健全企业商标海外维权协调机制,协助企业解决海外商标注册和维权问题。(市工商局商标处)
二、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部署开展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上海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进一步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网络专项搜索,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以及伪造或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者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市工商局网监处)
三、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
注重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净化农村市场环境。严查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关注重要农时和重点品种,严厉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商品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案件。加强农资经营行为检查和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进一步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推动农资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市工商局商标处、网监处)
四、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
重点关注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品,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商等重点环节,以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为重点商品,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输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的监管,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处置展会期间的商标侵权纠纷。(市工商局商标处)
五、继续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
加强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行为。协调查处重大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促进创新发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公平处)
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继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家用电子电器、儿童学生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和五金机电类商品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加大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事后监管力度,强化案件查办,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商品,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伪造产品产地、厂名、厂址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继续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加大对儿童用品、车用纺织品、LED灯、服装箱包、空调等重点商品的执法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提升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市工商局消保处)
七、加强违法广告查办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测监管,重点关注电视购物和互联网移动终端广告,加强对涉嫌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突出查办重大违法广告案件,对严重违法的虚假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市工商局广告处)
八、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
持续推进信息公示,将查处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托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侵权假冒违法失信信息的互联共享,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工商局监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九、全面落实两法衔接工作
深化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商标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充分应用全国和上海市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快接收和移送涉嫌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线索和案件信息。(市工商局商标处)
十、加强宣传培训和舆情收集工作
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解读工作。提升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宣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度,扩大打击假冒侵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工商局相关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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