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18-05-29 14:46:54

沪科〔2018〕1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创新药物新适应症临床研究和临床再评价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创新药物(化学药一类及生物制品)新适应症和临床再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已上市创新药物扩大适应症的临床病种选择和治疗方案研究;开展创新药物上市再评价研究,进一步考察已上市药物在大样本量条件下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等。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的临床规范用药研究及专用剂型开发

  研究目标:完成已上市药物(化学药及生物制品)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临床规范用药研究;完成已上市药物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的专用剂型开发。

  研究内容:开展已上市药物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完成该药物儿童合理用药指南;开展已上市药物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的专用剂型(如滴剂、糖浆剂、吸入剂、气雾剂等)的开发,并进行临床申报。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3、传统名优中成药的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六神丸联合西药治疗亚急性甲状腺炎的临床应用研究,为老药新用提供临床依据。

  研究内容:开展六神丸联合泼尼松治疗亚急性甲状腺炎的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考察临床疗效、复发率及安全性。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4、创新药物Ⅲ期临床试验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创新药物(化学药、生物制品及中药)的Ⅲ期临床试验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创新药物的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完成利益与风险关系等评价。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5:新型国产磁共振系统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速高清磁共振系统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创新的压缩感知加速技术,开展新型快速高清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临床应用和推广研究。根据临床示范数据分析,进一步优化系统,提升产品性能。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6:内镜下多自由度超细活检系统临床再评价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国产多自由度超细活检系统与国际先进产品的临床应用对比研究,并进行性能改造。

  研究内容:对标国际先进产品,开展基于内镜下,多自由度、不同杯口型式的超细活检系统的临床性能对比研究。根据临床评价报告,进一步改进产品的结构、材料加工工艺,提升产品的临床使用性能。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7:胶囊式内窥镜系统临床新适应症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国产胶囊式内窥镜系统在食道检查中的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国产胶囊式内窥镜系统在胃肠检查中的应用基础,进一步开展食道检查的多中心临床对照研究,评估其食道检查的完整度和病变检出率,研究扩展胶囊式内窥镜系统的临床适用范围。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或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5.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本市企业牵头,联合多家医院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批件、新药证书或产品注册证,以及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材料。

  6.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7.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若涉及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6月5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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