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18-06-15 09:44:16

沪工商办〔2018〕99号

市工商局各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8〕16号)的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及应用公开

  在“上海工商”门户网站“商事制度改革”栏目及时公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新政策和优化企业设立、注销流程等新改革举措,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改革内容。根据改革内容不断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及时调整办事指南,推行和完善外资企业登记示范文本格式化和经营范围代码化。在工商注册大厅、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易拉宝、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对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及应用的公开力度,加强窗口咨询辅导,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相关操作规则。(牵头部门:注册处、外资处)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围绕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公示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及抽查结果。(牵头部门:监管处)

  三、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

  完善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目录。推动区级政府部门与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的对接,将市法人库无法归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直接向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归集。对归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整理,记于企业名下,与市法人库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基于跨部门、跨领域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向市、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全量推送,强化失信信息的互联共享。(牵头部门:监管处)

  四、推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商品质量抽查结果等消费指导信息发布

  组织各市场监管局召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培训交流会,明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公示要求。对各渠道搜集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公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的数据标准和格式,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牵头部门:消保处)

  五、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市审改办的统一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市工商局权责清单调整和集中公开以及对区级权责清单的指导,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发挥权责清单在线收集意见建议作用,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牵头部门:法制处)

  六、推进人大代表书面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积极健全办理结果公开审查机制,综合书面建议和提案会办单位、市工商局主办部门及办公室的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属性的审核确认和规范标注。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牵头部门:办公室)

  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

  按照市经济信息化委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梳理市工商局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清单,明确开放属性、具体数据项、开放形式等内容,不断拓宽开放范围。做好数据资源的对接和更新,确保通过开放平台完成清单中数据资源开放,实现数据资源准确、有效、易用。积极回应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公共数据资源的需求,对主动开放的数据资源及时向需求人提供。主动探索政务数据资源深度挖掘和共享应用新模式,继续服务好SODA大赛等数据创新应用赛事,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增值利用和融合发展。(牵头部门:办公室)

  八、推进政务公开大调研

  结合全市大调研工作,开展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调研。收集并汇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业务条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文件新要求、市工商局现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以及基层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弱点,重点梳理总结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学习兄弟单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重点对行政处罚案卷材料的依申请公开进行专题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积极制定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列明原因。(牵头部门:办公室)

  九、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积极发挥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网上互动”栏目的平台作用,通过“我要咨询”“人民建议征集”“网上征询”等栏目,在重大行政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市工商局年内至少召开1次此类会议,扩大公众参与度。(牵头部门:办公室)

  十、推进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与回应

  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要于公文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发布。《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规定应当进行解读以及文件内容涉及应当由社会公众广泛性知晓的事项的政策文件,市工商局起草部门必须进行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牵头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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