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税务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市、区两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原则上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暂停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咨询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三、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向市、区两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附后)。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四、对于申请人因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离或者治疗,或者身处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五、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或者因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行政复议。
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做好行政复议咨询、申请和审理工作,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切实维护相对人各项权利。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2月3日
市、区两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地址
行政复议机关 |
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0号 |
200030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80号 |
200122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
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13号 |
200023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8号 |
200030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991号 |
200042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
20005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
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579号 |
200333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 |
上海市虹口区临平北路35号 |
200086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 |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402号 |
200433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
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559号 |
20110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
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3号 |
201999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75号 |
201899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上海市金山区浩源路80号 |
200540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
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2号 |
201620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80号 |
201700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277号 |
20140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0号 |
202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