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布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第九批)

发布时间:2020-03-10 21:3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近期,口罩生产核心原料熔喷布价格出现一定异常波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部署开展熔喷布价格专项调查,3月5日派出检查组直接赴有关地方,联合公安部门,对扰乱熔喷布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现公布一批目前已查处的哄抬熔喷布价格典型案件。 

  一、3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东莞市大成过滤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疫情发生前当地熔喷布市场价格在每吨2万元左右,当事人在上游原材料价格未明显上涨情况下,2月底至3月初生产熔喷布5.5吨,将价格大幅抬高至每吨18万元向中间商饶某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3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自然人饶某(即上一案件中间商)销售熔喷布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月底至3月初以每吨18万元的价格购入熔喷布后,以每吨30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市缤纷时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销售2.5吨、向江西安普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1吨,以每吨35万元的价格向江西省蓝康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鹰潭公司分别销售1吨。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3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市缤纷时尚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3月初以每吨30万元的价格从中间商饶某处购入熔喷布2.5吨,将其中2吨以每吨4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深圳市百力和纺织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市恒艺数码印花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2月15日按期货方式以每吨9万元的价格购进一批进口熔喷复合无纺布(熔喷布BFE95),以每吨16.5万元的价格向安远县城投贸易有限公司销售4吨,以每吨17万元的价格向佛山市乐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销售2吨,以每吨26万元的价格向深圳环能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1吨。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东莞市得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每吨10万元的价格从深圳市恒艺数码印花有限公司购入15吨进口熔喷复合无纺布(熔喷布BFE95),并约定双方平均分配加价倒卖所得利润。当事人以20万元/吨的价格分别向东莞市佳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2吨、向东莞市优丝纺织品有限公司销售5吨、向巨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2吨、向滁州富洁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销售4吨、向杭州康泽亿科技有限公司销售2吨。当事人和深圳市恒艺数码印花有限公司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将履行好职责使命,维护防疫用品相关市场秩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密切关注防疫用品生产领域价格情况,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哄抬熔喷布价格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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