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0号(关于调整海南进出境游艇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函〔2020〕88号),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9日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24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