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申报指南(第四批)


文章发表时间:2020-08-27 08:06:22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推动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按照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根据《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7〕82号)有关规定,明确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参股子基金第四批细分投向为: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5G、民用空间信息、智能制造。现就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本指南的子基金所投行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主要支持基础性、带动性、战略性特征明显的产业领域,重点投向《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 加快迈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相关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的方向,推动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相关资质及本指南投向要求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或管理团队。管理机构应为从事创业投资管理或股权投资管理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管理团队应在产业转型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前完成子基金之投资管理企业的注册,且管理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关基金从业资格。申请机构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如下:

       (1)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团队主要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丰富的既有募资投资经验和可验证的历史业绩及与投资领域相关的行业经验;

       (2)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团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并为子基金办理相关备案。

       3、申请机构拟设立的子基金应满足下列条件:

       (1)子基金应当在上海市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

       (2)新设立的子基金全部出资原则上在3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或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亿元,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3)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所申报子基金细分投向领域中的企业,须符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4)子基金投资上海市范围内企业的投资占比不低于产业转型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的两倍;

       (5)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各子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应符合如下要求:

       (1)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重点关注生物制品和高端化学药物领域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医疗器械领域的关键核心材料、元器件、高端诊疗设备;公共卫生领域的医学检测设备、耗材、中医药产品等的开发应用;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在上述领域的应用项目。

       (2) 5G

       重点关注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科技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以及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项目;5G核心零部件、测试设备和终端产品;5G相关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应用;5G在AR/VR、物联网、车联网等信息产业领域的融合发展项目。

       (3)民用空间信息

       重点关注民用空间信息领域的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卫星遥感三大方向;卫星导航关注北斗系统全球成功组网后,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落地应用相关的芯片、天线、模组、智能终端的标杆、创新和示范项目;卫星通信关注低成本低轨卫星的研制和制造、星载设备的研发、运营服务平台等项目;卫星遥感关注遥感小卫星的设计、数据处理核心软件和算法、深化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创新的行业应用服务模式等项目。

       (4)智能制造

       重点关注服务于打造标杆性无人工厂、无人生产线、无人车间的发展目标;支持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做大做强;关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关键装备,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档数控系统、电液伺服控制部件、光学器件及激光跟踪测量系统、商用飞机专用测试设备、永磁直驱电机等;关注智能制造领域的设备、零部件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项目。

       5、申请机构申请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时,需按照《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同时,申请机构还需要按照《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附件二)、《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参股子基金尽职调查清单》(附件三)和《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列表》(附件四)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6、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四批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二、报送内容

       本次申报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相关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网上申报邮箱:gyli@sii.com.cn;

纸质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并附封面和文件目录,正本2本;除特别说明外,电子材料(扫描件)、纸质材料应当加盖申请机构及/或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签章。

       三、联系方式

       我办委托上海产业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理有关申报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上海产业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花园石桥路66号32楼,邮编:200120,联系邮箱:gyli@sii.com.cn,联系人:李广毅 021-33831701,赵广君 021-23112671)

 

 

 

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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