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0-11-23 07:39:54

沪科合〔2020〕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启动2019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年底前认定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登录“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kjgl.stcsm.sh.gov.cn/),“法人一证通”登录后,按系统提示信息在线填报《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应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转化项目2019年度和分月销售明细表

(2)经审计的企业2019年度会计报表

(3)转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相关发票信息汇总表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00,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6:30。

三、申报须知

1、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转化项目2017-2019年间未获得过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企业应对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核算项目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开票名称应与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四、咨询方式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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