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示范城市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文章发表时间:2003-05-22 15:28:36

  从6月1日起,上海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修建的盲道、坡道将不得任意侵占和破坏,否则将以法论处。这是《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仅如此,本市今年还将建成220个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40公里盲道、1000个坡道。据测算,有300万上海人将因此受益。 

目前,上海正在创建首批国家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政府已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市府实事项目。《办法》规定:今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住宅、居住区等建设工程,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对已建成但无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计划予以改造。 

凡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以及损坏、擅自占用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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