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市经信委 市文旅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网信办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1-04-20 08:46:43
沪商电商202199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抢抓数字经济和直播经济发展机遇,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直播电商高地,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联合编制了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抢抓数字经济和直播经济发展机遇,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直播电商高地,积极培育发展在线新经济,加快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领域,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协调、规范有序,持续推进重点任务,加快全市直播电商发展,建设品质直播第一城,推动上海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直播电商高地

——主体能级提升。打造10个引领全球行业发展的专业化、多元化直播电商平台,形成30家具有行业特色和国内外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园区和基地,集聚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上下游企业。

——应用场景丰富。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直播活动,推出一批体现上海商业特色和世界级商圈商街风采的潮流直播地标,涌现一批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多元化直播应用场景。

——带动效应增强。2023年,带动本市网络购物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培育100个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网络新消费品牌,有效提升上海“四大品牌”影响力,为全市提供灵活多样的就业岗位。

——生态体系健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直播电商行业标准、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与直播电商生态发展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更为成熟,直播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直播电商平台。发挥上海产业优势,集聚培养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直播电商平台。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工业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生活服务直播电商平台。推动直播电商头部平台在沪设立功能性总部或地区总部。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直播业务,推出高品质直播内容。推进跨境电商开展国际直播业务,拓宽全球商品贸易渠道

(二)建设直播电商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认定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市级直播电商基地。鼓励商圈、商场设立共享直播间,举办商圈直播电商节等活动。支持电商园区、电商基地、文创园区、产业园区加强内容制作、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优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入驻,提供定制化服务。探索成立长三角直播电商联盟,支持直播基地(园区)开展跨区域合作。鼓励各类孵化器培育孵化直播类企业。

(三)集聚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优化直播电商生态体系。集聚一批数据营销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供应等,提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塑造、流量推送、仓储物流等全供应链服务能力。加快直播电商生态建设,推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和直播电商运营服务商、内容策划、广告营销、产品供应链等企业加强资源整合。鼓励MCN机构同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主播培养良性机制。鼓励MCN机构开展跨境电商服务,集聚培养一批精通多语种、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电商主播。

(四)拓展多元应用场景。发挥本市商业资源集聚优势,着力打造体现上海商业特色的直播消费场景。大力发展“云逛街”,鼓励直播电商平台进驻南京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园、小陆家嘴、徐家汇、北外滩、虹桥等重点商圈商街和“五个新城”商业体,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地和特色直播商业街区。引导住宿、餐饮等企业通过直播拓展业务,支持直播电商平台与特色小吃街合作推出“网红探店”“美食直播”等活动。鼓励电商平台设立夜间经济直播专题鼓励通过直播形式宣传上海旅游资源,介绍精品线路、特色活动等。推出一批展现上海制造和工业品牌的直播场景。

() 打造直播电商品牌。支持直播电商平台设立上海品牌专区,举办专场活动,培育网络消费新品牌。鼓励在沪国内外知名品牌依托电商平台设立“直播旗舰店”,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专业发布平台,开展全球新品首发、本土品牌新品直播等。支持老字号品牌、国货新品牌、工业品品牌与直播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云发布”、“云探店”等。

(六)举办重大直播活动。通过电商直播提升重大展会、重要节庆活动影响力。大力推进“展会+直播”,结合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开展具有影响力的直播活动。支持“云会展”发展,鼓励本市会展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创新展会模式。结合举办五五购物节、上海时装周、上海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鼓励直播电商平台开展现场直播。举办好品质生活直播周、11直播月等重点直播活动,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MCN大会。

(七)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完善直播电商治理体系,推动直播电商平台规范发展。加强平台内容生态治理,明确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直播内容,指导直播电商平台开展直播备案和信息安全评估,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鼓励直播电商平台建立商家货品品质化、售后服务一体化、主播管理规范化、平台监管机制化的管理制度健全技术+人工的实时审核机制,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和追责条款。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健全纠错容错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行业引导和规范。加强协同监管,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加强对直播电商的运行监测,构建多维度反映直播电商状况的指标体系。

(八)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积极引进和培养直播电商高端人才,打造直播电商人才集聚高地。探索以基地(园区)为载体,壮大直播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储备直播电商人才。鼓励高校加强直播电商研究,开展直播电商基础人才培训,培养直播专业服务、技术应用和供应链管理方面人才。鼓励直播电商平台与专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合作,为商户开展直播、短视频制作、专业引流、直播技术应用等培训。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人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九)强化直播技术引领。加强直播电商科技研发与转化能力,提升直播电商行业技术水平。加强对直播电商的消费数据分析,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分析直播消费需求。推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等技术在直播领域的应用,开展云分发存储、AI影像处理、智能管理平台等技术的推广。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违规内容精准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本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订政策,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科学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属地推进。各区要将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作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点任务,依托各类产业园区优化直播电商产业生态布局,结合区域实际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和支持举措等,鼓励园区(基地)对入驻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给予办公场地租金减免,积极引进各类直播人才,做好人才服务等工作,落实推进直播电商规范发展属地责任,为直播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优化政策支持。鼓励直播电商基地(园区)申请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各区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直播技术创新项目,经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后,按规定给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对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转化要求的直播电商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对符合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支持。将直播电商纳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电子商务、MCN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指导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直播电商平台人员、行为和内容管理的标准、规范。发挥上海直播电商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举办直播行业峰会论坛、企业对接大会、直播大赛等,提供诚信规范经营、政策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鼓励协会开展直播电商平台发展研究,吸纳有关研究机构、高校、咨询机构等方面积极参与,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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