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发表时间:2021-06-18 07:58:19

沪府发〔20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现就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延续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上海宣言》和百城市长《健康城市上海共识》精神,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满足市民高品质健康生活需求,增进群众民生福祉,减轻社会疾病负担,为打造全球健康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健全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的爱国卫生群防群控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区全覆盖成果,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深化健康城市建设,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和公共卫生环境评价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不断提升爱国卫生科学管理水平。到2025年,本市人均预期寿命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71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超过36%,成人吸烟率降至19%以下,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市民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

  二、实现工作体系健全化

  (三)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建设。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指导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健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履职情况通报制度。

  (四)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架构。完善市、区、街镇三级管理架构,健全市、区、街镇、村居、楼组五级工作网络。加强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机构和能力建设,市、区爱卫办设在同级卫生健康委,街镇爱卫办设置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各级爱卫办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力量,承担健康城镇建设、卫生城镇创建、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场所控烟、病媒生物防制、血防巩固监测等任务。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爱卫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筑牢基层网底。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三、实现健康环境全域化

  (五)推进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将健康元素作为城市各项规划的重要内容,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安全、服务等领域。完善健康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标准,重点推进无障碍设施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成立市、区两级专家委员会,对重大民生政策、规划项目和建设工程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六)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建设。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提升供水安全水平,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推进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卫生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促进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优化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区处”体系,确保有效收集和无害化处置。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乡公厕、农村户厕建设和养护水平。

  (七)提升公共卫生环境管理。建立公共卫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促进防病环境改善。完善超大城市病媒生物防制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建设监测、预警、排查、舆情、处置为一体的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重点场所主要病媒生物监测和季节性集中控制行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储备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和能力建设。推行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

  (八)推进社会卫生整治。健全“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集中行动周”“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制度,解决重点场所、薄弱环节“脏、乱、差”问题,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管理,推出卫生技术指南,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街镇对辖区内居村、企事业单位等定期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工作。完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将无证经营公共场所、无证行医整治纳入街镇综合治理。

  (九)完善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体医、体绿融合与体教、医养结合。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建设,完善“一江一河”岸线健康设施,推进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完善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市民健康促进中心、健身活动中心、文体活动中心、智慧健康驿站、健康教育咨询点、母婴设施等场所设施建设,提升健康资源可及性和利用率。鼓励学校、单位体育场地和健身设施向公众开放。

  四、实现健康生活普及化

  (十)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设立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与监测通报机制。发挥卫生(含中医药)、教育、体育、科研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在健康科普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宣传,继续向居民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实用健康工具。将生命教育和健康教育纳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课程,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预防、卫生应急、伤害防范、健康生活、心理调适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教师评估内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和培训体系。鼓励相关单位、各类媒体开办健康科普节目,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

  (十一)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延续疫情防控效应,倡导践行《上海市民健康公约》,消除卫生健康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普及科学膳食知识,开展减油、减盐、减糖(以下简称“三减”)行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低盐、低油、低糖、无糖食品,规范标注食品营养标签。推进在酒精、含糖饮料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要求的健康警示标识。制定中小学校、幼托机构的膳食营养指南、标准。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将“三减”知识等纳入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创建“文明餐厅”“健康餐厅”“健康食堂”,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公勺使用。加强社会心理健康促进,完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服务网络,建设“互联网+”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强控烟宣传和执法,加快无烟环境建设,遏制“抽游烟”现象,设置标准化室外吸烟点,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赛事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社区健康师,推动国家体锻达标测验常态化,建立全社会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

  (十二)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出“小手牵大手养成好习惯”“厨余垃圾减量示范带头”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替代和限制使用塑料产品,加快推进限制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推行使用环保购物菜篮或环保袋,避免过度包装。

  (十三)倡导城市健康文化。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市民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广泛开展同伴教育,将主动健康的理念传播到“朋友圈”。用健康理念和行为引领生活新风尚,将健康文化融入城市精神与品格。通过“随手拍”等公益活动,促进养成文明健康行为习惯。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多元化发展,扩大社会覆盖面,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作用,鼓励社区卫生干部、体育指导员、文体团队成员等支持、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确保活动人数持续增加。利用智慧健康驿站和可穿戴等物联设备进行体征、体质监测和全程健康管理。

  五、实现创建管理社会化

  (十四)巩固深化卫生创建成果。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通过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和暗访评价,实行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整体提升城乡卫生健康环境水平。夯实基层卫生创建基础,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村居、卫生单位建设,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鼓励村居委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组”等建设。

  (十五)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全球健康城市专项行动”,打响城市品牌。健全健康城市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服务、健康环境、健康保障、健康产业及居民健康素养、健康状况的调查统计。开展健康城区、街镇、社区(村)创建,打造卫生区镇升级版。推进健康城区、健康街镇全覆盖,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

  (十六)加快健康园区建设。将健康融入科创、生产、服务等各类园区建设与管理,发挥园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提升园区健康生态。建立健康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职业危害干预等多维度的健康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示范健康园区、健康街区、健康商圈。

  (十七)深化健康单位建设。把员工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形成健康职场文化。围绕职业人群健康需求,建立“文化引领、制度保证、效益优先、持续发展”的健康单位建设路径,降低疾病负担,推进可持续发展。完善健康单位(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建设标准,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功能社区健康管理与服务。

  (十八)加强健康家庭建设。开展健康家庭推选活动,将健康家庭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的基础条件,并完善健康家庭建设规范,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推动形成崇尚健康和追求健康的家庭新风。构建以生育支持、婴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生殖健康、病残照料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健康发展政策框架。

  六、推进健康治理科学化

  (十九)加强爱国卫生法治建设。按法定程序推动制定本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条例,明确政府责任和单位、市民义务,保障民众健康权益。加强爱国卫生执法力量。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依法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单位卫生健康管理、文明健康行为培育。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研究制定爱国卫生相关管理规范和标准。

  (二十)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将爱国卫生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村居委会要指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参与爱国卫生,并把爱国卫生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制等激励机制,鼓励居民参与环境整治、健康促进和健康公益等活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二十一)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学科建设,开展跨学科合作,培养集公共卫生、社会治理、健康传播专业于一体的爱国卫生复合型人才。鼓励高校设置并加强爱国卫生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制定市、区爱国卫生三年行动计划。

  (二十二)提升信息化程度。适应超大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和可视化趋势,创新管理方式,构建爱国卫生日常管理、公共服务、社会参与和绩效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借助网格化管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精准化健康管理,提升爱国卫生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本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健全爱国卫生激励体系。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十四)加强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各项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落实爱国卫生服务费用,保障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开展。优化爱国卫生队伍人才结构,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化培训体系,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包括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要积极主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凝聚全社会共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十六)加强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推进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合作中心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卫生健康领域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的研制,讲好上海故事,向世界展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上海的形象。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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