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一年 第3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