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贸发〔2022〕247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各在沪金融机构,各相关行业组织:
为落实《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要求,进一步支持本市外贸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发展,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进一步支持上海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进一步支持上海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支持本市外贸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本币优先”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引导。鼓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外贸重点企业政策宣讲,引导企业树立“本币优先”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在对外交易中优先使用人民币,建立科学的汇率风险管理制度,提升汇率避险能力。发布新版《上海地区银行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产品手册》《上海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手册》,制作“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视频等,进一步丰富汇率风险管理宣传服务产品。(市商务委、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支持商业银行根据外贸企业资信条件、风险承受能力、避险需求等实际情况,加大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丰富境内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种类。支持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等。(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
三、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支持优质贸易便利化试点企业加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企服务平台。鼓励商业银行加大汇率风险管理业务投入,加强外汇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组建专业服务小组,不断增强基层分支机构外汇展业和服务能力。引导商业银行设立专职金融市场产品经理岗,加强业务培训和内部考核激励,不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水平。将银行总行内部传导、银行分支行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效果等作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重要内容。(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
四、加强中小外贸企业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优化客户分层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内外部评估及风控管理信息,将更多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便利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与具备资格银行合作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拓宽外汇衍生品展业,更好服务本市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
五、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推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加快推出人民币与小货币的直兑交易,支持双边本币结算,降低汇率风险。各商业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款时,应做到无延误入账,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企业使用入账资金。不定期对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考核评估“本币优先”政策执行情况。(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商务委)
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全力推进跨境收付业务中的网银服务覆盖面,实现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网银全流程办理,提高结算效率。支持商业银行发展和优化线上交易平台,升级线上汇率查询、产品咨询和业务办理等功能,便利企业外汇套保询价和交易。鼓励银行利用金融科技创新服务,探索通过外综服平台、区块链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授信增信,降低企业外汇套保门槛和成本。(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商务委)
七、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支持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各商业银行可结合商业惯例及风险管理手段,为名单内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经贸业务提供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便捷高效的可兑换跨境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相关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人民币和自由贸易账户资金结算服务。(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建立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外贸企业定期开展汇率避险业务信息采集,建立“汇率避险待办户”和“汇率避险白名单企业”数据库,并对首次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建立“首办户”数据库。鼓励商业银行对“首办户”在保证金、手续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待办户”加强靶向宣传和针对性指导,对“汇率避险白名单企业”在远期结售汇担保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
九、降低企业外汇避险综合成本。鼓励企业合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探索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成本。支持银行机构对买入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的“首办户”“首单户”外贸企业降低相关期权费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海电子口岸向金融机构在线申请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信贷及贸易融资产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对列入“汇率避险白名单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减免担保费,银行机构在担保额度内为所服务企业提供专项授信,减少企业保证金占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减费让利力度,给予企业结售汇点差优惠、降低信用证开证费用等。(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支持上海市金融学会跨境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开展汇率避险服务和避险案例宣传。指导自律机制修改完善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的操作指引,优化优质企业认定标准,不断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政策的覆盖面。(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