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 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2-12-05 08:25:18

沪经信人〔2022〕886号

有关单位:

现就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度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入围条件。

1.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企业,企业自成立以来,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在本市依法设立满2年。

3.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4.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投入规模年均增长不低于5%(2019年6月30日后注册的企业,可自2020年度起算)。

5.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具备承担市级(含,下同)以上重点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市级以上数字化转型成效等4项条件至少1项。

(二)人才入围条件。

1.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信用记录良好。

2.2021年度的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者超过所在企业2021年度平均工资薪酬的1.5倍。

3.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的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等,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总奖励人数的20%。

4.2021年度,未享受本市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一)奖励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3%(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30人。

(二)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按照一定规则计发。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地址。企业可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利企服务”版块“人才奖励”专栏,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奖励资格、奖励方案申报工作。企业可在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最新版系统填报说明。  

(二)申报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12月21日16时止。申报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陈老师60801508;技术支持:胡老师130525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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