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文章发表时间:2023-01-03 09:25:27
【发布单位】 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41号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30日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pdf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24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