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服务业信用信息系统年内建立


文章发表时间:2003-09-16 11:30:04

  

  据悉,本市将在年内建立起覆盖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所有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系统。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如果不讲信用,将被列入“黑名单”,公诸于众。届时,如果您要请律师,可以先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查询该律师的信用记录后,再作定夺。

  据了解,上海法律服务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以市、区县司法局或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信息、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和奖惩信息为基础,以各有关部门、各级司法机关及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为内容,为监督管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服务。同时,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制度也将建立起来。市、区县司法局或行业协会,将定期分别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业处分(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书,在上海司法行政网站、上海法苑杂志、上海法治报等媒体上全文刊登;行业协会还将定期将行业处分(训诫、通报批评)决定书,在上海律师、上海公证等内部刊物全文刊登。

  据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待这一信用信息系统运转成熟后,还将与本市权威的个人征信机构实现“对接”,向其提供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信息。这样,本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如果在执业中有不诚信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业务开展,还将影响他购房、购车贷款等信用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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