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4-04-23 08:27:44

沪市监法规〔2024〕172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6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发〔20241号,以下称“本市优化营商环境7.0版”)和《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任务举措责任分工表》(沪营商建设办〔20243号),结合本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系统集成、持续迭代升级,强化结果导向、目标牵引,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为重要标准,扎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市场准入。系统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同步集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全面落实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核名争议解决机制。建立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依托数据核验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地。组织做好本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实施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根据国家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安排,适时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及“经营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应用,推出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应用场景。探索推动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后在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中自动更新。持续推进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评审。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政务服务,牵头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探索深化小型餐饮许可便利化改革,对新办、延续、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实施告知承诺,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免予现场核查。在广告审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领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二)公用设施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商务楼宇宽带公平接入。

(三)纳税。深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四)解决商业纠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质量鉴定等高频评估鉴定事项的监管,督促中介机构规范收费、勤勉履职。

(五)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对《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指南、指引的普法宣贯。配合相关部门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在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出台审查指引,推动政府从习惯性直接分配生产要素,向优化功能性服务、强化共性基础供给转变,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探索构建涉外商业秘密维权体系和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数字化服务体系。做深做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行政执法职能,深入实施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行动。

(六)办理破产。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七)涉外服务。建立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标准化协作平台,提高标准制定的参与度、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上海自贸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扩大辐射范围、延伸服务触角,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八)综合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提前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在食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整合监管规则标准,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建立审管执信多部门协同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面向经营主体的“码上亮证”、面向监管部门的“码上监管”、面向社会公众的“码上共治”,以监管透明度提升,统筹好小型餐饮的改革深化与安全监管。推动“简案快办”,杜绝“小过重罚”,纠正“类案不同罚”,防止“一刀切执法”,努力实现监管执法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九)智慧监管。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赋能非现场检查,实现远程管”“易分类”“早干预,对非现场监管能够实现预期监管目的和效果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打造标准上下贯通、数据纵横互联、智能深度融合、态势精准感知、区域示范协同的市场监管数字化体系。持续推进主要食品和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全覆盖,完善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和特殊食品追溯体系,推进预包装食品生产二维码追溯赋码全覆盖,提升追溯信息源头采集、全程传递的精准性和可视化,促进信息追溯与数字化监管深度融合。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预警系统,深化特殊食品风险分类监管应用。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电梯监管平台能级,强化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功能,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在气瓶监管中的应用,探索智慧监管向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监管延伸。

(十)信用监管。制定完善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科学性、精准性。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内建成一批专业领域风险预警监测。强化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与执法检查联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原则上不主动开展检查,根据举报投诉、转(交)办等线索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十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支持食品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叠加食品生产功能,打破食品生产场地专用限制,实施研发+生产新模式,实现一址两用工业上楼。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持续深化包容审慎执法。探索建立电商平台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引导平台企业有序竞争。有序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二)质量支撑。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示范企业,培育一批质量强镇(街道)标杆,通过质量攻关和质量提升长三角协作,形成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研究上海品牌培育制度,让上海品牌成为展示上海品质的重要窗口。加快国家碳计量(上海)中心建设,推进一批标志性碳计量实践工程,推进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培育一批具备国际化服务能力的本土碳认证机构。加快推动集成电路微纳检测设备、工业智能仪器仪表等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提升量子测量、生物纳米和集成电路产业微观量、极端量等高端测量技术水平。组织张江机器人谷园区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快推动以人形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机器人制造企业提质升级,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质量支撑。

(十三)标准引领。不断深化标准化部市合作机制,出台标准化支撑科技创新、产业融合的政策文件,全力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标准支撑,牵引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强化标准化资金保障。聚焦重点产业,加快形成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在绿色金融、数据资源、AI大模型、元宇宙等领域,培育一批上海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推动企业联合标准等一批标准化创新实践,积极在新兴技术、数字化等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十四)赋能生产性服务业。在汽车芯片、先进材料、新一代移动通信、医疗机器人等领域加快培育布局一批国家级和上海市质检中心,形成高端检验检测集群。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主体作用,办好首届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深化检验检测行业跟踪服务机制。开展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与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指导举办行业重大活动,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提升行业国际化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国际数字广告之都。

(十五)支持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持续拓展进口免予办理强制性认证特别管理措施的品类。开展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试点。鼓励浦东新区推进企业联合标准制定。推进公平竞争立法。

(十六)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国际贸易特色营商环境。创新企业跨省迁移工作机制,更好促进生产要素跨域自由流动。

(十七)强化长三角营商环境共建。加强长三角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跨区域标准统一与互认。深化长三角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合作。加强经营范围登记联动。建立绿色服务认证四统一机制,推动一批绿色认证试点项目落地。加强产品质量抽查联动。研究建立重点领域长三角计量技术委员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制度,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具体举措目标和方向,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市局法规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协同推进重点难点项目。承担具体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推进,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抓紧攻坚突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举措按时保质完成。市局办公室要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推进情况报送。市局承担改革任务的责任处室要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附件1),对所有改革任务定期报送落实推进情况(附件2和经验案例(附件3)。其中,属于贯彻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7.0版的相关举措,于每月15日前,向市局法规处报送落实推进情况和经验案例;其他自主新增事项根据市局法规处通知定期报送落实推进情况和经验案例。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基层创新经验总结,及时向市局法规处报送经验案例。

(四)加强考核评估。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开展对各区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考核。优化对区考核工作,统筹兼顾水平评价和工作绩效评价,切实推动以评促建,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并及时复制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告、电视、政府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积极开展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情况宣传报道,扩大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及时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广复制,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2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案例(示范框架)

 


 

附件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共17大项59小项)

 

序号

改革事项

市局具体举措

主要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责任处室

一、市场准入

1*

系统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同步集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全面落实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核名争议解决机制。建立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依托数据核验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

依托“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开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功能。

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数据局、各区

10

登记处

细化完善承诺制名称比对规则和系统逻辑,建设开发外省市企业迁入名称网办功能。起草制定《上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做好配套系统开发。

推动各区对本辖区内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的房屋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归集各区相关数据,实现经营主体使用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登记的,可以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2*

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地。

指导各区推进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点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10

登记处

3*

组织做好本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实施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指导各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修订本区域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细化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

各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10

登记处

信用处

4*

根据国家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安排,适时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根据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整登记信息系统,落地备案工作。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市场监管局

适时推进

登记处

5*

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及“经营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应用,推出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应用场景。

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同步拓展商业银行、宽带办理等商务场景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10

登记处

各相关处室

6*

探索推动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后在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中自动更新。

在税务、人社等涉企高频事项领域探索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后在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中自动更新。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厅、市数据局

10

登记处

7

持续推进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评审。

完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评审制度,加大宣传培训,推进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便利化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推进

食品经营处

8

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政务服务,牵头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探索深化小型餐饮许可便利化改革,对新办、延续、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实施告知承诺,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免予现场核查。

出台《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加强管理办法的解读、宣贯和培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系统,简化办事流程,推出非许可事项自动变更、餐饮店开办一件事等事项。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实施,对150㎡以下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且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食品经营者免予现场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推进

食品经营处

9

在广告审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领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推进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好办”功能开发。

市市场监管局

10

广告处

持续优化资质认定许可服务,探索推进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参数库建设,拟定参数库管理制度,清晰界定资质认定发证范围,便利机构申请填报。

12

认可处

二、公用设施服务

10*

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商务楼宇宽带公平接入。

与市通信管理局开展宽带接入联合检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

10

竞争处

反垄断价监办

三、纳税

11*

深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营业执照注销与税务注销同步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10

登记处

四、解决商业纠纷

12*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质量鉴定等高频评估鉴定事项的监管,督促中介机构规范收费、勤勉履职。

依法查处中介代理机构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

10

反垄断价监办

五、促进市场竞争

13*

加强对《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指南、指引的普法宣贯。

持续打造“竞”系列竞争文化倡导品牌,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发布主题海报、制作短视频、编制政策解读、举办业务技能大赛、公布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例等,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指南、指引的宣贯。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10

反垄断价监办

14*

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

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0

反垄断价监办

15

在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出台审查指引,推动政府从习惯性直接分配生产要素,向优化功能性服务、强化共性基础供给转变,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

制定招商引资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指南。

市市场监管局

10

反垄断价监办

16

探索构建涉外商业秘密维权体系和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数字化服务体系。

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服务框架,开展涉诉事项的监测研判、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提供涉外商业秘密纠纷的应对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12

竞争处

17

做深做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行政执法职能,深入实施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行动。

印发本市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铁拳”行动、迎进博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行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宣传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10

稽查处

六、办理破产

18*

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配合事项牵头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凭人民法院相关文书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市高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0

信用处

竞争处

七、涉外服务

19*

建立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标准化协作平台,提高标准制定的参与度、公开性和透明度。

出台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成立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标准化协作平台,形成多方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协作平台成立大会。

市市场监管局

6

标准技术处

20

推动上海自贸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扩大辐射范围、延伸服务触角,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深化长三角“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拓展海外服务站,建立南美分中心,进一步扩大服务规模。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认证处

八、综合监管

21*

加强信息公开,提前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6

信用处

各相关处室

22*

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0

竞争处

各相关处室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公布上海市场监管涉企行政合规指引。

法规处

各相关处室

23*

在食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整合监管规则标准,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建立审管执信多部门协同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探索建立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使用权食品生产企业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相关部门

10

食品生产处

联合房屋管理等部门,对民生领域高度关注的老旧住宅电梯开展综合监管,引导业主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根治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

特种处

24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面向经营主体的“码上亮证”、面向监管部门的“码上监管”、面向社会公众的“码上共治”,以监管透明度提升,统筹好小型餐饮的改革深化与安全监管。

深入总结“大型饭店综合监管一件事”经验成效,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跨部门协同等工作制度,明确相关要求。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维码等为基础,完善相关数据汇集,推进场景应用。推进非现场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推进

食品经营处

25

推动“简案快办”,杜绝“小过重罚”,纠正“类案不同罚”,防止“一刀切执法”,努力实现监管执法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推动行政处罚“简案快处”。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开展执法案件超期办结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大评查活动,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12

竞争处

九、智慧监管

26*

推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赋能非现场检查,实现“远程管”“易分类”“早干预”,对非现场监管能够实现预期监管目的和效果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

聚焦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优化监测模型,加强平台重点领域网络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相关部门

10

网监处

优化广告监测系统。

广告处

大力推广本市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提高物联网覆盖率。充分发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赋能作用,全面提升“观管防”功能,实现态势提前感知、风险实时预警、任务智能派单、事件高效处置。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探索电梯领域“远程监管”手段,实现电梯维保超期、应急救援超时等违法违规线索实施推送。

特种处

组织开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信息网络监测。

计量处

27*

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根据新公司法的实施,编制2024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奖惩措施清单。

市市场监管局

10

信用处

28*

打造标准上下贯通、数据纵横互联、智能深度融合、态势精准感知、区域示范协同的市场监管数字化体系。

完成数智监管云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推进“16”主驾驶舱设计开发,深化政务大模型等新技术在市场监管业务领域应用场景中的赋能设计和深入应用,制定数字化试验区试点应用方案,启动二期项目建设,推进三期项目立项。

市市场监管局

6

数字化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

建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涉企收费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市场监管所工作台等应用。搭建数据慧治平台框架,发布典型应用场景。

10

29

持续推进主要食品和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全覆盖,完善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和特殊食品追溯体系,推进预包装食品生产二维码追溯赋码全覆盖,提升追溯信息源头采集、全程传递的精准性和可视化,促进信息追溯与数字化监管深度融合。

完善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推进本市预包装食品生产追溯赋二维码全覆盖,强化追溯信息源头采集。

市市场监管局

12

食品生产处

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应纳入追溯管理的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推进追溯“二维码”赋码,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

6

特食处

30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预警系统,深化特殊食品风险分类监管应用。

进一步完善A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风险预警监管闭环处置系统。

市市场监管局

6

食品生产处

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强化结果应用。落实食品生产领域开展预警触发式监管的指导意见,探索预警触发式监管。

12

特食处

31

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电梯监管平台能级,强化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功能,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在气瓶监管中的应用,探索智慧监管向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监管延伸。

强化风险预警、信用评价功能,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电梯监管平台能级。以气瓶驾驶舱建设为牵引,驱动智慧监管在气瓶监管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加强调研和试点,探索智慧监管向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监管延伸。

市市场监管局

10

特种处

十、信用监管

32*

制定完善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科学性、精准性。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内建成一批专业领域风险预警监测。

制定完善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加入诚信计量等本市特色指标,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快建成一批专业领域风险预警模型,为市场监管提供更强信用赋能。

市市场监管局

10

信用处

各相关处室

33*

强化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与执法检查联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原则上不主动开展检查,根据举报投诉、转(交)办等线索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低风险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健全“内部综合、外部联合”机制,精简整合检查事项,着力解决重复检查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

10

信用处

各相关处室

十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

34*

支持食品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叠加食品生产功能,打破食品生产场地专用限制,实施“研发+生产”新模式,实现“一址两用”和“工业上楼”。

跨前一步,主动服务企业,通过现场调研、专题研讨、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助力企业在研发中心基础上,实现“一址两用”。

市市场监管局

10

食品生产处

35*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持续深化包容审慎执法。

优化升级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系统,打通免罚数据查询渠道,实时掌握免罚实施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

10

法规处

36

探索建立电商平台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引导平台企业有序竞争。

加强数据资源的采集和整合,开展平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商平台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12

网监处

37

有序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相关区组织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成果,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关区,市市场监管局

12

网监处

十二、质量支撑

38

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示范企业,培育一批质量强镇(街道)标杆,通过质量攻关和质量提升长三角协作,形成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企强链强县工作的方案和安排,做好本市相关领军企业、产业链联动提升项目、质量强区的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12

质量处

39

研究“上海品牌”培育制度,让“上海品牌”成为展示上海品质的重要窗口。

制定“上海品牌”培育方案和规则,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辅导。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认证处

40

加快国家碳计量(上海)中心建设,推进一批标志性碳计量实践工程,推进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培育一批具备国际化服务能力的本土碳认证机构。

组织开展碳交易等工作调研。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上海)筹建申报。推动开展崇明森林碳汇碳通量检测试点,推动钢铁领域关键参数碳计量监测试点,推动电力领域电碳计量团体标准研究。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计量处

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推动钢铁领域先行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支持本土认证机构参与涉碳类认证标准及规则编制,评选一批涉碳类认证典型案例。

认证处

41

加快推动集成电路微纳检测设备、工业智能仪器仪表等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提升量子测量、生物纳米和集成电路产业微观量、极端量等高端测量技术水平。

推动国家集成电路微纳检测设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国家工业智能仪器仪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申报。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计量处

42

组织“张江机器人谷”园区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快推动以人形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机器人制造企业提质升级,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质量支撑。

以质量认证为牵引,依托本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会同机器人检测认证联盟、机器人标准化总体组联合秘书处,针对机器人产业的共性质量问题和质量认证需求清单,开展精准帮扶培训,引导支持企业建立运行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并力争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提升行动区域试点。

市市场监管局、浦东新区

12

认证处

十三、标准引领

43

不断深化标准化部市合作机制,出台标准化支撑科技创新、产业融合的政策文件,全力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标准支撑,牵引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强化标准化资金保障。

会同市科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互动融合的有关政策文件,推动标准创新发展。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为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2024年度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进行资助,强化标准化资金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

8

标准创新处

标准技术处

44

聚焦重点产业,加快形成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在绿色金融、数据资源、AI大模型、元宇宙等领域,培育一批“上海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

制定绿色租赁项目认定要求、数据交易等一批地方标准。聚焦绿色金融、数据资源、AI大模型、元宇宙等领域,评选新一批“上海标准”,打造高标准集群。

市市场监管局

12

标准技术处

标准创新处

45

推动企业联合标准等一批标准化创新实践,积极在新兴技术、数字化等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深化企业联合标准创新实践,在数字化、绿色低碳以及中医药等优势领域开展国际标准研究试点,及时将技术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国际标准优势

市市场监管局

12

标准创新处

十四、赋能生产性服务业

46

在汽车芯片、先进材料、新一代移动通信、医疗机器人等领域加快培育布局一批国家级和上海市质检中心,形成高端检验检测集群。

推动国家汽车芯片质检中心筹建申报工作。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培育批筹医疗机器人、先进陶瓷材料、新一代移动通信等上海市质检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认可处

47

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主体作用,办好首届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

举办首届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集中展示创新成果,引导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

5

认可处

48

深化检验检测行业跟踪服务机制。

印发《关于深化本市检验检测行业跟踪服务机制的通知》,动员各区市场监管局和社会组织力量,加强对行业重点机构走访调研和帮扶指导。

市场监管局

12

认可处

49

开展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与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

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加强重点产业链需求调研,梳理“需求清单”“能力清单”,完善检企供需对接机制,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级。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认可处

50

持续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指导举办行业重大活动,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提升行业国际化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国际数字广告之都。

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评估。指导各区开展广告园区创建。鼓励各区出台广告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强广告业统计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

12

广告处

十五、支持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

51*

持续拓展进口免予办理强制性认证特别管理措施的品类。开展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试点。鼓励浦东新区推进企业联合标准制定。

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在全市实施CCC免办相关创新措施。

浦东新区、市市场监管局

10

认证处

支持浦东新区在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基础上开展经营范围登记改革。

6

登记处

持续深化《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支持浦东新区各类主体联合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实施企业联合标准。

全年推进

标准创新处

52

推进公平竞争立法。

开展浦东新区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措施调研,形成草案。

市市场监管局

10

反垄断价监办

十六、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国际贸易特色营商环境

53

创新企业跨省迁移工作机制,更好促进生产要素跨域自由流动。

建立长三角地区跨省协作沟通机制,通过强化省际沟通驱动长三角地区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流程再造,实现迁入地登记机关在收到迁出地邮寄的书面档案前,先行办理迁入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12

登记处

十七、强化长三角营商环境共建

54*

加强长三角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跨区域标准统一与互认。

组织开展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的立项征集和评审,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需求,加强重点领域长三角标准研制。推进长三角地方标准共享转化,为实施成效显著的地方标准转化为长三角地方标准明确路径。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0

标准技术处

55*

深化长三角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合作。

指导青浦局联合吴江局、嘉善局编写《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等。

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10

竞争处

56

加强经营范围登记联动。

加强长三角地区经营范围登记联动,及时新增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积极为经营主体营造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12

登记处

57

建立绿色服务认证“四统一”机制,推动一批绿色认证试点项目落地。

推进快递、会展等行业绿色服务认证团体标准编制及认证试点。深化绿色服务认证创新试点和复制推广。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认证处

58

加强产品质量抽查联动。

组织开展无人机等5种产品长三角联动抽查。探索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联动风险监测。强化不合格产品跨区域协同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

11

产品监督处

59

研究建立重点领域长三角计量技术委员会。

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调研座谈,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加强与苏浙皖三省市场监管局对接协调,确定重点领域和秘书处筹建单位。推动长三角计量技术委员会批筹。

市市场监管局

12

计量处

注:标*的为贯彻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7.0版的相关举措。

 


附件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序号(对应

任务清单

改革事项

进展情况及成效

存在问题

填报处室

 

 

 

 

 

 

 

 

 

 

 

 

 

 

 

 

 

 

 

 

 

 

 

 

 

 

 

 

 

 

 

 

 

 

 

 


 

附件3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案例(示范框架)

 

一、主要做法(亮点)

二、改革成效

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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