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七批)


发改办体改〔2024〕837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开展第七批排查清理,现对案例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福建、云南、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及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云南省楚雄州、西双版纳州,甘肃省白银市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定,能够主动发现、主动排查问题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市场准入难题,取得良好效果,现予表扬。请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健全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附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第七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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