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7号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公布2025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及配额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5年,甘草及甘草制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活猪(对港澳)、活牛(对港澳)、活鸡(对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分别为520万千克、108.3万千克、161.04万头、2.8万头、300万只、10万立方米、1700万千克。 二、出口上述货物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商务部申请取得配额(全球或者地区配额),凭配额证明文件或者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为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三、2025年出口配额(以招标方式分配的配额除外)申请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方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转报商务部。 四、商务部依法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配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五、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分配,有关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等事项另予公布。 六、2025年继续暂停磷矿石、白银出口配额管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符合条件的出口磷矿石或白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凭有效的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项下出口白银按规定办理),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七、本公告所称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附件: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5年) 附件 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5年) 序号 | 货物名称 | 配额总量 | 1 | 甘草及甘草制品 | 520万千克 | 2 | 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 | 108.3万千克 | 3 | 活猪 | 161.04万头 | 活大猪 | 160万头 | 其中:香港 | 145万头 | 澳门 | 15万头 | 活中猪 | 1.04万头 | 其中:香港 | 1万头 | 澳门 | 0.04万头 | 4 | 活牛 | 2.8万头 | 其中:香港 | 2.5万头 | 澳门 | 0.3万头 | 5 | 活鸡 | 300万只 | 其中:香港 | 300万只 | 6 | 锯材 | 10万立方米 | 7 | 蔺草及蔺草制品 | 1700万千克 |
说明: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的方式分配。 商 务 部 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