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6号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不 可 靠 实 体 清 单 工 作 机 制 公 告 2025年 第6号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于2025年2月4日将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禁止其向中国出口基因测序仪。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商务部代章)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