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调整生活垃圾处置费 分步实施居民暂不收取


文章发表时间:2004-05-13 15:39:12

    5月11日从正在召开的“国际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和管理”上海论坛上获悉,近期本市将调整生活垃圾处置费,主要上调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居民生活垃圾暂不收取处置费。 

  据悉,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曾于2002年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按照通知,所谓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 

  上海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数字惊人!拥有1700万人口的上海,每天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就有15000吨。上海的垃圾产生量以每年3.5%—4%的速度增长,虽然涨幅低于全国7%的水平,但由于基数大,已经给城市环境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通知》发出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何时收取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市环卫部门对此相当慎重,充分考虑本市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置现状以及各种因素。收费将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将在近期上调,逐步规范收费;居民生活垃圾暂不收取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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