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文章发表时间:2004-05-31 19:17:30
 
 

  2004年5月18日,欧盟发布第988/200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okoumé plywood)作出反倾销初裁(见表)。在本案中,欧盟将摩洛哥作为替代国。

  应欧盟胶合板工业委员会的申请,2003年8月19日,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44121300。本案应诉企业是江苏南通综艺合板有限公司、浙江德仁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嘉兴Jinlin木材有限公司。

  欧盟对中国产胶合板的初裁结果

生 产/出 口 商

临时反倾销税率(%)

江苏南通综艺合板有限公司

12

浙江德仁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9

安徽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

8.5

浙江嘉兴 Jinlin 木材有限公司

18.5

其他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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