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税收对外资仍有吸引力


文章发表时间:2007-02-27 17:23:29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也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各国为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而纷纷采取的策略。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税收竞争,我国不会也不可能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求继续保持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促进对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化和提高我国外资利用中的技术水平和综合水平。那种认为“两法合一”、“两税合并”改革将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贾康说,对于“两税合并”,有几点可以明确: 

    一是今后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如统一为25%的话,这个税率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目前的平均税率,也低于中国周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因而对外资仍有吸引力; 

    二是对现有的外资企业给予过渡期的照顾,在过渡期内外资仍享受中国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这样就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外资的利益而减少了对其的影响; 

  三是外资若进入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领域(如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项目),将能享受到颇具力度的政策优惠,虽然这种优惠在形式上对内、外资是一视同仁的,但实际上许多外资基于自身的科技水准和对工艺诀窍的掌握,可能于相当长时期内在获取政策优惠上面,会更具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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