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和《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上海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与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服务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实现恢复性增长,服务业增加值逐年增加,但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进入九十年代,上海提出“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年均增速达13.8%,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1999年首次超过50%。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服务业平稳发展。

  从总量规模上看,上海服务业增加值稳步提升,抗波动性逐渐增强。服务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2486.86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7350.43亿元,增长了1.96倍,占全市GDP比重总体上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2000-2008年期间平均为51.7%,基本形成了“三二一”发展的产业结构。虽然上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有所波动,但整体呈上升趋势。随着上海“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四个中心”建设的推进,2008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进一步提升到53.7%。

  从服务业结构看,以金融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服务业等行业比重较高、增长稳定,商务服务、教育卫生等新兴服务业所占比重小,但增长速度快、发展空间看好。其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000年以来年平均增速为10.9%,行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平均比重达到9.8%,在服务业各行业居首位;金融业增加值2000年以来年平均增速为10.5%,但各年份增幅波动较大,占全市GDP的平均比重居服务业各行业第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000年以来年平均增速为9%,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6%以上;信息服务业增加值2000年以来年平均增幅达到23.3%,是服务业中增长最快的产业。此外,居民服务业增加值2000年以来的年平均增幅达到15.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平均增幅为14.4%,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平均增幅为12.9%。这些行业虽然增加值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低于传统行业,但未来发展前景看好,有望成为上海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从服务业创新看,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集群态势明显。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服务业信息化平台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金融服务业各要素市场云集,正在逐步形成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功能;航运物流业借助于上海优越的陆海空优势和四通八达的道路优势,延伸了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功能。新兴服务行业正在越来越成为服务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提升产业能级和居民生活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基础上,服务业自身创新也在不断深化。同时,各区县依托各自优势差异化竞争,服务业集群发展态势也越来越明显。

  从国际化程度上看,上海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加入WTO以后,上海服务业对外开放度不断加深。2006年上海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0亿美元,2008年达到68.35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吸引外资的67.78%。上海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进出口额由2000年的79.1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735.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32.1%,高于同期上海货物贸易年均24.8%的增长率;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上海国际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12.6%上升到2008年的18.6%;服务贸易依存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与上海GDP之比)由2000年的13.5%上升到2008年的36.7%。

  从就业比重上看,上海服务业从业人员稳步增长。上海服务业从业人员从2000年的372.08万人增长到2008年的579.7万人,占全市就业比重从45%增加到55.04%。

  从空间布局上看,中心城区成为上海服务业发展的主战场,郊区服务业发展迅速。上海中心城区以商业商务服务业为主,在专业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的带动下,2008年服务业已占中心城区GDP比重80%。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带动下,郊区服务业发展迅速,占全市GDP比重逐年上升。

  从总体上看,上海目前正处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过渡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上海服务业发展近年来有质的飞跃,在国内处于比较领先地位。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对城市经济发展、就业等的贡献不断增强,对外开放程度显著提高,优势领域明显,空间布局趋于优化,市场潜力广阔,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正在形成,逐步成为城市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但与国际化大都市相比,上海服务业还存在产业总体规模小、产业集聚度低,国际化程度弱,资源配置功能差、市场化程度低等差距。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深加大了产业转型的难度,上海服务业在国内领先优势有下降趋势,服务业结构还有待优化,服务业发展理念以及个性化、细分化的市场拓展还未得到充分重视。当今国际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国际转移明显加速的发展态势,将为上海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机遇。国内新一轮改革开放,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结构的多样化,将进一步放大上海服务业增长空间,为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将为上海服务业发展提供巨大依托。中央对上海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期望和要求,将为上海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和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将有效促进上海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二、上海服务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09-2012年间,上海要根据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转移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战略机遇,发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先试先行效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增强辐射;内外联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共同推动为重点,着力营造和优化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制度环境,创新发展体制机制,聚焦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域,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产业融合,优化服务业布局,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新型产业体系,提升上海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扩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比重。把现代服务业放到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大服务业政策支持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服务业的总量规模,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增强服务业对上海经济的带动作用。

  ——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业水平。大力发展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高知识含量、高人力资本投入、高产业带动力、高开放度等“六高特征”,面向全球市场、对全球经济活动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上海服务业发展,形成支撑上海“四个中心”发展目标和体现城市服务功能的行业体系。

  ——坚持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业能级。以产业融合为重点,积极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两端延伸,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重点推动总承包总集成、节能环保、融资租赁、服务外包、科技研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文化及创意产业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制造业企业内部服务性功能和收入比重日益提高,形成二、三产业互动发展格局,推动上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联动长三角,增强服务业辐射力。本着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原则,以区域联动为重点,依托金融、信息、物流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上海服务业的经济能级和对外辐射力,与长三角城市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服务全国中提升上海服务业能级。

  ——扩大对外开放,增强服务业竞争力。依托上海区位优势、市场环境、功能服务等综合优势,充分发挥上海服务贸易基础好、潜力大的优势,优先发展金融保险、航运物流、信息技术、专业服务、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和提高服务市场准入度,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提升服务业外资引进的规模和质量,增强上海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服务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实施跨国经营,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立战略联盟,提升与国际产业的合作水平,增强上海服务业企业的国际经营能力。

  (二)发展目标(2009-2012年)

  到2012年,推动上海形成国际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主要集聚地,形成亚太地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的主要汇集地,形成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产品创新基地,形成全球重要资源和要素的价格发现功能;初步建成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和亚太物流中心之一,初步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集聚地,促进服务外包的跨越式发展。

  主要指标:

  到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超过10000亿元;

  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12%以上,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其中,金融、航运及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增长速度不低于服务业平均增长速度;金融、物流、商贸占全市GDP比重均达到10%以上,信息服务业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

  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60%以上;

  服务业合同利用外资占全市合同外资的70%以上;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上海国际贸易进出口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上海服务贸易占全国比重达到25%。

  三、上海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以资源集聚和金融创新为抓手,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形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国际化程度较高,交易、定价和信息功能齐备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流动自由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税收、信用和监管等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拓展金融市场广度,争取把上海建成全国票据集中交换的中心;促进债券市场加快发展;加大期货市场发展力度,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产品期货,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研究建立上市公司转板机制;探索推进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优化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在CEPA框架下,积极探索上海与香港的证券产品合作;积极发展上海再保险市场,大力发展中资和中外合资的再保险公司,吸引境内外著名再保险公司入驻或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再保险经纪人,探索发展离岸再保险业务的有效途径。

  加强金融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积极推进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和重组;鼓励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积极拓展各类金融业务,研究制定促进私人银行、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汽车金融等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积极开展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试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机构投资者扩大金融市场投资业务,率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健全现代化金融支持体系,加强陆家嘴等重要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发展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促进金融咨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金融创新政策和机制。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税收和法律制度建设,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和金融纠纷审理仲裁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二)以空港海港建设和航运资源集聚为核心,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

  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以及国际航空枢纽港,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增强国际航运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增强综合运输能力。完善上海港口结构与布局,继续推进外高桥港区和洋山保税港区建设,建成东北亚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大力发展水水中转,基本形成高效快捷、结构优化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实现公路、水路、铁路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均衡发展。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完善港口收费体系;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拓展洋山保税港区功能,支持洋山保税港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贸易展示、研发加工、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发展北外滩、陆家嘴、临港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加强船舶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的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加快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

  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洋山保税港区营业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中资外籍船舶特案减免税政策,推进企业开设离岸账户试点,抓紧研究实施起运港退税政策,探索新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加强促进航运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研究。

  完善现代航运发展配套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业务,优化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环境,加快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大力吸引境外国际邮轮公司落户上海,着力完善促进境外大型邮轮公司挂靠上海的政策,加快完善促进邮轮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以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为核心,提升发展商贸业

  围绕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贸易国际地位相匹配、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现代服务业发达的国际贸易中心。基本形成“四个中心”互为支撑,内外贸相互融合,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同步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高,贸易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口岸货物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中心、贸易营运与控制中心、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中心、国内市场流通中心、国际购物中心的功能框架。基本形成贸易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服务体系发达、法制环境完善的商贸环境。

  提高市场开放程度与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贸易管理制度改革和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构建具有国际国内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货物贸易市场、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市场、服务贸易市场、电子商务市场、专业服务市场体系,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集聚国内外大企业和地区总部,吸引企业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分拨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等入驻上海,大力吸引国内外贸易组织、贸易促进机构和行业组织。结合虹桥商务区建设,加快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标志性核心区和区域性空间载体建设。

  强化贸易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促进贸易结构优化。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大幅提升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开拓能力,加快服务贸易“走出去”,大力扶持到境外设立采购、分销、研发、远洋运输、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服务机构,探索境外上海服务企业集群或服务贸易合作区。继续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专业服务以及国际服务外包等跨境交易的贸易规模,不断提高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医疗服务等境外消费的出口效益,积极推进金融机构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及境外工程承包等商业存在活动的有序进行,努力培育中医药、文化教育及技术服务等自然人移动的快速增长。

  全力打造“国际购物天堂”,继续保持商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营造商品更丰富、服务水平更高、业态更多元、消费者纷至沓来的消费环境。积极推进地标式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商旅文示范区、轨道交通商业及郊区商业商务中心建设。完善商贸业布局结构,积极构建郊区新城—新市镇—居民新村三级商业体系,规范发展社区商业。加快大型居住区的配套商业建设。以提升现代流通水平为重点,加快新型商业业态和集成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结合商品品牌、门店销售、网上购物和快递物流等一体化趋势,推动新兴商贸服务业的集成商发展。大力开发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商业设施。

  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和国际化的批发贸易体系。大力推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向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成为国内相关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价格发现中心。在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以商品展示、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采购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商品交易市场、集散基地、大型物流分拨中心,增强上海的集聚辐射功能。

  (四)依托空港、海港优势和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现代物流网络,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

  结合上海城市发展、社会需求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推进口岸物流、产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升上海现代物流业的整体水平。重点依托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以保税物流为特征的口岸物流,到2012年,形成包括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在内的口岸物流框架体系。针对上海和长三角产业升级对现代物流的强大需求,重点发展以第三方物流为标志的产业物流,以社会化的物流服务降低产业成本,以专业化的物流服务提升产业能级,以高效率的物流服务促进先进制造业提升。适应城市发展和消费升级的要求,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市配送物流。选择在城市交通枢纽、对外交通节点建立公共配送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等处建立配送网点,并优化中心城区物流的交通组织和管理,逐步形成城市公共配送网络。到2012年,形成以电子商务为纽带,区域配送和集中配送相结合的城市配送物流网络体系。

  (五)以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以城市信息化为重点,以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面向产业、面向消费和面向娱乐的信息服务业。重点推进电子商务、数字医疗、互动娱乐软件等新兴领域发展。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提供公益性、普遍性的信息服务。建设一批产业应用项目,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数字电视播出平台、宽带多媒体平台和移动通信平台,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库。推动自主基础软件、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研发、生产、测试和质量保证服务。推进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服务。加强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和系统开发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电子政务技术及系统开发应用、停车场(库)信息系统服务。加快电信和广播电视增值业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及服务。加快基于手机终端(3G)与电子标签(RFID)技术的身份识别及移动信息服务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系统及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支撑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大力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和专业化信息安全服务。

  (六)发挥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积极稳妥地发展房地产业

  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优化供给结构,加强交易秩序监管,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建材、家居、装潢等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形成推动商务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七)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快会展旅游业发展

  通过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加快上海会展服务业发展。吸引国际会展公司和会展承办机构落户,举办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全球性和区域性的会议和展览以及大型节庆活动。加强综合性展览项目专业化服务,拓展会议论坛、各类展览、会展服务、场馆管理等业务;逐步形成若干个全球有影响力的专业品牌展会。

  加快旅游产业开发和“世博之旅”产品开发,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培育会展旅游,整合各方旅游资源,开拓、吸引各行业国内外会议来沪举办。积极推动旅游业与商业、农业、工业、科技、文化等产业融合,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做大旅游产业群。加快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信息化,积极引导旅游电子商务和中介服务网站的发展,促进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构筑长三角都市旅游圈。

  (八)抢占数字文化高地,推动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

  引领数字媒体技术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网络文化、文化创意和新兴媒体等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鼓励文化企业跨领域、跨地域合作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在专业细分领域做精做深。加快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内容产业发展。促进有线、地面、卫星、移动电视广播传输系统的数字化改造和建设,加快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手机流媒体、移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建设。推动数字出版、发行。大力推动版权交易、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贸易、演艺经纪、文物艺术品拍卖等服务。开展动漫游戏、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领域衍生品的开发、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积极发展文化及创意产业。重点发展以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等为表现形式的设计创意服务业,以影视制作、出版策划、文艺创作等为表现形式的文化创意服务业,以软件、网络信息服务等为表现形式的网络与信息创意服务业。积极推进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意产业园区建设。

  (九)以专业化、规模化为方向,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业

  发展律师、会计、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鼓励中外专业服务机构在沪设立机构,形成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匹配的规模大、层次高、专业化的专业服务业。大力发展经济咨询、规划咨询、投资咨询、科技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等咨询服务。推进为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等提供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等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就业中介和创业咨询及培训等人力资本中介服务。推进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大力推动仲裁、评估、质量检验等其他专业服务。加快上海广告业发展。

  (十)推动产业融合,积极发展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支持总集成总承包、专业维修服务、融资租赁、节能环保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咨询服务、商务服务、设计创意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技术推广、技术转移、技术经纪、科技交流、科研支撑条件共建共享,以及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服务。加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以满足居民消费、扩大社区服务为抓手,推动居民服务业发展

  加快餐饮、大众化早点、理发、沐浴、维修服务、家政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等居民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大社区生活性消费网点建设力度,提高为居民消费的服务能力,推动居民消费服务业。充实为老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内容,推进惠民数字社区建设,推进安居型的居民服务业发展。

  (十二)满足多层次人才需求,推进教育培训业发展

  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层次,充分满足不同人群的培训需求。鼓励发展办学起点高、理念新、与国际接轨的各种专业资质培训;打造产学研合作链,大力推进职业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开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教育服务项目;将招收留学生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积极扩大上海留学生教育的规模。规范上海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参照国际标准,建立教育培训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依法自主发展。

  (十三)依托医疗水平优势,推进医疗保健服务业发展

  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医疗资源合资合作,鼓励社会参与,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级。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本市医疗机构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合作。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积极推进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培育心理健康保健及多样化、个性化的卫生保健延伸服务。

  (十四)满足人们体育健身需要,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

  加快体育服务业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训练竞赛、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体育本体产业和体育转播、体育彩票、体育广告、体育用品产销等体育相关产业。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品研发、健身指导、场馆运营等体育服务。

  四、优化服务业布局,培育上海服务业发展载体

  (一)通过分类指导,形成区域差别化的布局导向

  发挥重大基础性、功能性设施和项目的引导作用,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优势互补,既要依托区域优势产业和调动区县积极性,提升区县产业发展能级,又要围绕主要服务业功能区集群发展新型服务业,优化上海服务业空间布局,形成适应市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商务、商业服务业,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与繁华,形成以商务楼宇及宾馆为载体,以区位优势和现有产业集聚为基础、以知识和智力密集高端服务业领域集群发展为主的服务业发展格局。主要布局高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本投入、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高开放度的金融、航运、会展、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布局商务商业、创意时尚、科技研发、知识经济、交通物流、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努力打造集中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的现代服务业。

  ——郊区。推进郊区城市化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服务功能相对完善、分流中心城区功能,以轨道交通和高速路网连接的郊区新城。重点布局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口岸服务业、科教服务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和商旅文休闲服务业。围绕上海重大产业基地、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以及市级、区级工业园区,重点布局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围绕海港、空港等口岸资源,依托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布局物流园区和专业基地。依托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科技创新区;依托各大学园区,发展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科教服务。围绕上海的主要农业板块、农业园区等,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体验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贸易等农业及延伸服务。

  (二)围绕“四个中心”发展目标,着力打造战略性、功能性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逐步形成上海服务业发展重点区域

  ——外滩-陆家嘴金融贸易核心区。依托外滩及陆家嘴地区金融要素市场集聚的优势,结合黄浦江两岸开发和外滩沿线功能调整,进一步完善商业、交通等配套设施,重点发展以中外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等企业为主的金融服务业,强化和提升金融、商务、休闲功能,努力建设成为上海历史风貌和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经典的高档商务区,基本建成层面多、功能强、辐射广的上海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国际航运与保税物流核心区。依托洋山深水港区和外高桥保税区,通过整合国际航运产业和物流产业,建立以市场信息为基础、产业配送为主业、现代仓储为配套、多式联运为手段、商品交易为依托的运行体系,实现多种运作功能的集成,提供国际性、高效率的物流配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四大功能、亚太地区乃至世界最大的物流园区之一,成为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充分发挥北外滩的区位优势和现有基础,依托上海航运交易所等功能性机构,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与保险、仲裁公证公估、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产业,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浦东空港临空服务业核心区。以浦东国际机场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捷的交通为纽带,实现生产、技术、资本、贸易、人口的聚集,形成多功能服务业集聚区域,并承担引导发展现代制造业以及空港物流、会展、国际交往、体育休闲等功能。重点包括运输产业链(客运、货运)、制造产业链和民航综合服务产业链,同时大力发展关联产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务餐饮、住宅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的制造业。

  ——虹桥商务区。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和核心区。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企业总部、外事机构和国内外贸易机构,营造更好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数字信息环境,提供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服务的商务服务、展览采购、现代物流以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专业服务、总部经济、宾馆服务等经济形态,成为上海西部地区带动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和区域一体化加快形成。

  ——浦东世博-花木国际会展集聚区。以长三角地区场馆面积最大、设备最先进、服务环境良好的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为依托,以陆家嘴地区和世博会地区拥有的一大批良好硬件设施为基础,吸引国内外著名的公司入驻浦东,加强国内外文化交流,举办国际国内一流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大型展览和会议,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乃至环太平洋地区著名的国际文化交流、商务办公、会展旅游集聚区之一。

  (三)按照构建新型产业结构的思路,建设各具特色的服务业发展载体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改善商务环境为核心,加快建设以高端商务楼宇集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MCBD)。依托交通枢纽和信息网络,以商务楼宇为载体,将相关的专业服务配套设施合理有效地集中,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完善、交通组织科学、建筑形态新颖、生态环境协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具有较强服务业集群功能的区域,努力降低上海的商务成本。

  ——创意产业园区与文化产业园。利用老厂房、老仓库等房地资源,布局以现代工业设计和科技创新服务等为主体的创意产业群,建设景观功能、生态功能、经济服务功能和谐统一的创意产业园区,实现园区、社区和城区的互动;推进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群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通过对上海各大产业基地、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以及市级工业园区的二次开发,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科技型、物流型、产业型、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为制造业企业延伸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空间载体。

  ——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专业园区。针对服务外包正成为全球资本转移的新趋势,大力发展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充分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区综合示范功能,重点发展信息、金融后台、人力资源、生物医药研发、动漫设计等专业园区,形成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专业园区共同发展、错位竞争的格局。

  ——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推进重点物流园区建设,提升物流园区功能,促进保税物流发展。结合上海先进制造业布局,大力发展为制造业生产服务的专业化物流基地。结合上海商业服务业连锁发展,大力发展物流加工和供应链平台。

  ——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和园区。以综合性国家高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为契机,推动现有市级软件产业基地、数字内容产业园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步伐。在国家认可的开发区内,加快动漫、互动娱乐、多媒体、电子商务、网络增值服务等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独具特色的信息服务专业园区。

  ——农业科技服务区。集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和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整合和集成区域农业科技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科技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和发布体系,形成农业科技服务区。

  ——大学科技园区。深入推进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相互合作、协调、融合、共同发展。促进校企合作,集聚创新资源,建设高新技术转移、孵化平台,形成特色产业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科技园成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鼓励大学科技园与所在区域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多层次渗透与融合。

  (四)既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繁荣与繁华,又体现人民安居乐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特色鲜明、层次分明的商业布局

  ——体现繁荣与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大力发展地标性都市商业中心,通过集群式形态建设、多业态集中发展,进一步完善一批市区商业中心经营服务功能,优化结构布局,美化生态环境,发展地标性的都市商业中心,成为上海商贸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支撑。保护发展特色商业街区,通过与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和发扬特色相结合,形成特色购物、特色休闲服务和彰显历史文化底蕴为主的特色商业街区,满足特色消费需求、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促进产业发展,成为商贸业发展的新亮点。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商业,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地下空间,与地面商业设施的互动和错位开发,适应汽车进入家庭消费习惯变化需求,完善各类轨道交通站点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

  ——体现安居乐业的生活性商业。加大对商业的投入力度,在积极发挥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对商业布局的指导和管理。配套发展新城商业,根据新城规划,形成与新城总体布局、功能定位、产业结构、文化景观相协调的新城商业。合理布局新市镇商业,依托新市镇风貌定位、路网交通、人口规模、产业基础,构建综合服务型、产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现代居住型等新市镇商业。加快建设郊区商业商务中心,依托产业和人口集聚,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高速公路网络建设,规划建设辐射周边、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郊外商务商业区。加快完善社区商业,根据上海市《社区商业设置规范》,建设和改造社区商业中心、居住小区商业、街坊商业、邻里生活中心等社区商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五、推进上海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举措

  (一)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强服务业辐射力和国际化水平

  一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促进服务业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鼓励服务业开展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开展包括资本合作、品牌共享、技术交流、管理创新、网络互通等灵活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获得新技术、新市场、新资源并积累全球经营运作能力。二是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立足高端,重点拓展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努力占据服务外包制高点。积极承接离岸外包,吸引跨国公司投资上海服务外包行业,吸引领袖级、专业标志性、知识密集、成长性好的全球服务外包100强企业进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上海服务外包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拓展服务半径和辐射范围,提升上海服务业“三个服务”的能力。扩大上海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的辐射影响。加快建设公共基础性项目,加快推进机场、港口等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散和辐射功能。增强上海郊区节点城镇面向长三角的服务功能。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开发,促进上海服务业服务范围延伸和辐射到长江中上游腹地。通过深化CEPA合作框架,加强沪港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知名企业集团总部、跨国公司与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加快落实《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08〕28号),进一步明确国内知名企业集团总部的认定标准,扩大认定范围,有序发展不同类型的总部经济。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的行业协会、国际顶级专业服务机构、中介机构落户上海。

  (二)引入信息技术以及先进经营理念,推动服务业创新

  一是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信息技术在传统服务业领域广泛应用,激励传统服务业企业引入信息技术以及新理念、改造业务流程、更新经营技术、变革经营业态。二是增强信息技术对现代服务业创新的推动作用。围绕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手段多样化、服务产品个性化,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率,建立服务行业信息内容的增值服务体系。三是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经营方式和规则。掌握服务业领域的国际惯例和规则,提高服务业公共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运用世界贸易规则,提升应对竞争的能力。

  (三)加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定价中心

  大力发展联合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法庭、航交所、海事法庭等中介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银行间拆借市场、外汇交易中心、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加快发展黄金交易所、钻石交易所、石油交易所、环境能源交易所等非金融类要素市场的资源集聚。扶持发展物流资源交易中心和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探索建立品牌交易和碳排放交易等新型要素市场。依托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临空保税产业园区等,大力吸引进口要素贸易市场的集聚,形成以较高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产品为主的全国性进口要素市场。基本形成以资本、货币、货物、服务、技术产权、人才各类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大市场体系。

  (四)大力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一是提高企业的系统设计能力、资源集成能力、设备成套能力、贸易服务能力以及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从制造加工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延伸,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向总承包商和集成服务商发展。二是采取“转型、提升、新建”方式,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和功能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园区“二次开发”。三是以调整、改造和提升为重点,推动中心城区老工业基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投资、管理、研发设计、营运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功能。四是以盘活土地资源为重点,调整优化土地管理政策,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五是针对产业关键性和共性技术,搭建国际、国内和全市公共技术服务业和交流合作平台,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渗透带动力。

  (五)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深化改革,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

  一是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垄断。配合国家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企业之间的联合,促进资本、产权、人员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均衡、体系完整的服务业产业集群。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顺应国际趋势,逐步提高现代服务业组织化、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并加强国际营销和实施品牌战略,增强服务企业的能级;积极利用现代金融市场,通过股权联合、资本联合、技术纽带、管理纽带等机制,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资本力量,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本市服务业企业壮大。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到国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展览展销、市场调查等活动;为企业出国考察、培训、谈判、建立销售网点、维修网点、国际采购、国际招投标、收购企业、引进国际人才开辟快速通道,为龙头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以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导向,大力发展服务业品牌,重点培育国家名牌,积极争创世界名牌。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品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制定上海知名品牌培育规划,明确培育对象、目标,帮助品牌企业解决品牌发展中的难题。发挥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发展。发挥公共品牌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共性技术服务网络,解决企业品牌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障碍。加快发展信息咨询、现代传媒、电子商务等品牌服务中介,提高服务业企业的竞争力。

  (七)形成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保障机制,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大力引进和培养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以高素质人才推动高水平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创业型的领军人才,加大基础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输送更多合格高技能人才。积极构建宽松的人才引进环境。调动各方力量,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

  (八)完善公共服务,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是简化项目审批环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现代服务行业和领域。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三是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建立行业联盟。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政府产业政策辅导与解读、行业发展信息共享、咨询评估、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加强技术标准、统计工作。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制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外包企业认定标准;完善现有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上海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完善制造业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跟踪体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统计信息平台、会展业、时尚产业等新兴产业统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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