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世博交通管控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沪府发〔2010〕12号

  为了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世博园区周边道路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对世博交通管控区实施以下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世博交通管控区(以下简称管控区)的范围包括:鲁班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国货路(外马路)——黄浦江边所围合的浦西区域以及南码头路——浦东南路——耀华路——黄浦江边所围合的浦东区域(含上述道路)。

  二、管控区内的道路以及内环高架西藏南路下匝道、卢浦大桥耀华支路下匝道、南浦大桥中山南路(国货路方向)下匝道,每日7时至24时,除下列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一)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公交运营线路车辆;

  (三)世博专属出租车;

  (四)环卫车、殡葬车;

  (五)悬挂“使”、“领”字号牌车辆;

  (六)菜篮子工程专用车;

  (七)持有上海世博局核发的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

  (八)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的车辆。

  卢浦大桥耀华路下匝道允许机动车辆驶入耀华路,在西营路口右转驶离管控区。

  每日21时至次日7时,非世博专属出租车允许进入管控区。

  三、除管控区内的居民和单位人员的非机动车外,管控区内的道路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管控区内不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禁止非机动车占用道路停放。

  四、打浦路隧道浦东出入口允许机动车辆通过长清路进出隧道,并直行穿越管控区。西藏南路隧道全天为世博园区内部专用。龙耀路隧道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机动车辆沿济阳路,在管控区边界耀华路口向南掉头至济阳路进隧道。

  五、管控区内的居民可持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户籍在管控区内或者在管控区内居住的有效证明,到管控区内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

  管控区内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持单位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由单位统一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

  管控区外的居民、单位与管控区内的居民、单位在生活、工作上有较密切联系,需要经常进入管控区的,可以选择部分相对固定的车辆,由管控区内的居民、单位按上述规定申领《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公安机关视情予以核发。

  《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免费申领。如有遗失,应当向原发证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补办。

  《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不适用于世博园区的通行和世博专用停车场的停放。

  六、对无牌无证车辆,不予办理《世博会管控区车辆登记凭证》。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或者世博安保工作的需要,扩大管控区范围及增加有关限行措施。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0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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