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拟先进行试点


文章发表时间:2010-08-23 09:10:38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22日在杭州举办的第五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上表示,目前,中国国家旅游局和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政策,政策一旦出台,将在中国部分地区先行试点。

  据了解,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而此前,外商投资旅行社在中国只能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

  邵琪伟表示,对于逐步放宽外资或合资公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政策的实施,在国内外旅游业界都十分关注。需要说明的是,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中国在加入WTO的时候,并没有作出明确承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拟对这项业务进行试点。而由于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目前中国国家旅游局正在和相关部门一起,针对试点制定专门的办法。

  邵琪伟表示,对试点的外资旅行社将设定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以及全球一流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试点,能够借鉴国际上大的旅行社集团的管理经验,共享全球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间的经验,从而提升中国旅行业的发展水平。”

  对外资开放出境游业务是否会对中国的旅游企业带来冲击,甚至引发相关业务领域的洗牌?对此,邵琪伟表示,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他表示,在一定阶段,特别是在开放之初,会带来一定的挑战,但一定是利大于弊。“相信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及加入WTO近10年的经验积累,中国的旅行社有一定的承受能力。”邵琪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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