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稳定物价12条意见


文章发表时间:2010-11-30 16:23:41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11月29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通知的实施意见》。韩正指出,稳定物价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作,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紧迫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依法依规、全力以赴进行市场调控,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与市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要千方百计关心低收入困难家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力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是政府的责任。

    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通知的实施意见》共出台12条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加大农副产品生产扶持力度、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从严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每一条实施意见都包含具体的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了较快上涨,已经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加重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生活负担。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各项针对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做好稳定物价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民生工作。

    会议要求聚焦与市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和市场供应,落实“农商联合、产销对接、安全供应”工作原则,建立起本市郊区菜田与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的对接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以推进。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要坚持政府公益性,根据各区实际进行合理布局,把标准化菜市场作为中心城区的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配建。要强化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稳定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尽早完善工作方案,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帮困工作。

稳定物价12条实施意见

■加大农副产品生产扶持力度

■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供应

■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

■从严控制政府调价项目

■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

■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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