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本市医改方案制订等情况

(一)

  在今天(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波就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制订情况、重要意义和主要特点作了相关介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本市已经正式印发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一、本市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制订情况

  2009年以来,围绕本市医改重点工作,市医改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比较系统的医改调研,为起草制定本市医改方案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调研过程中,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改重要事项。市领导还先后召开了几十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区县政府负责人、区县卫生局长、医院院长、社区卫生中心主任、卫生管理专家、卫生新闻记者、市民群众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形成后,又多次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去年12月,市政府分管领导还带队专程赴京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汇报上海医改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进行研究讨论,原则同意文件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本市医改方案于今年3月16日至22日在中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来信578封、建议和意见805条。从建议和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障、医疗联合体、方便患者配药、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市医改办已对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尽可能吸收了市民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再次书面征求了19个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两个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日前,两个文件已经市委常委会第160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正式印发。

  二、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按照中央的部署,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卫生和健康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从关注衣、食、住、行到更多关注“医”、食、住、行,对提高自身健康水平有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多种原因,医疗卫生领域长期以来积累了不少矛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健康是人的基本需求,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人如果疾病缠身,就难以正常生活和生产,更谈不上实现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努力,今天,上海有条件、也更有责任解决好医疗卫生这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的医药卫生事业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在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10年,本市人均期望寿命为82.13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9.6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为5.97‰,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对照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推动科学发展,迫切需要尽快改变医药卫生事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增进群众健康。随着本市老龄化加快、流动人口增多、国际交往频繁,以及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出现,新发疾病和新的影响健康的因素不断出现,必须以更加积极的行动加以解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下更大的决心,加快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更好地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三)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国际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对国内和上海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如何更好地发挥医药卫生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对维护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国情和市情来看,扩大内需保持增长关键是要找到结合点,找准切入点,多做一些既能增加投资、又能刺激消费、还能改善民生的事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可以实现一举多得。一方面,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布局郊区,是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建设,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构筑医疗保障“安全网”,有利于缓解群众后顾之忧,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本轮医改,本市各级财政将有一定资金的投入,势必带动医药卫生及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合理消费。只有坚持不懈地把医药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好,把上海市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好,就能够把内需的潜力源源不断地挖掘出来,为经济增长增添持续稳定的动力。

  三、本市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本轮医改出台的政策举措,是从上海实际情况出发,既着眼于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也注重有效解决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这些特点包括:

  (一)突出惠民为本,把群众得实惠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一是针对群众平时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方便居民就医、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使用、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等措施,切实缓解就医矛盾。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包括简化城保人群分类,缩小待遇差距;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因病支出型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四是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推进医疗资源整合,使居民看病就医更方便,郊区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五是逐步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为老人办一件好事实事。六是通过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健康服务。七是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二)突出预防为主,把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作为优先领域,切实转变卫生服务模式

  一是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协调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三是大力推进面向社区居民的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四是加强妇幼卫生保健,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实行医校结合,全面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突出能力提升,把医学科技进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一是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从根本上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建设若干所高层次医学研究机构,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加强联合攻关,提高上海医学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现代化医院。四是推进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和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促进现代医疗服务业发展。五是实施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强化优势学科建设,打造一代接一代的名医大家和学科带头人。

  (四)突出制度支撑,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改革的核心任务

  一是通过成立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二是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通过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取消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等方式,真正使公立医院逐步提高运行效率,回归公益性。三是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制和医保预付制,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四是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以老年护理保障计划起步,逐步形成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二)

  在今天(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就本市医改方案制订情况作了详细通报。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本市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同时,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市医改办起草制订了上海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到2020年),对本市医药卫生体制进行系统设计,明确医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改革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遵循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突出惠民为本、预防为主、能力提升、制度支撑,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相结合”,即坚持国家要求和上海特色相结合、系统设计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使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进一步发展医学科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这一目标既贯彻了国家的总体要求,又是上海自身发展的需要,符合上海的实际情况。

  (四)改革举措

  国家医改方案明确了“完善四个体系、健全八项支撑”的改革举措,大家形象地称之为“四梁八柱”。本市《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医改总体框架,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明确了上海医改“四梁八柱”的内容。

  1、完善四个体系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机制,构建与特大型城市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加强郊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资源配置;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扶持力度。二是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服务体系向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两层架构转变;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内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对二级医院进行功能调整。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配套,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四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保障基本医疗,完善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制度全覆盖,稳步提高参保率,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总体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逐步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二是保障重病大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完善医保综合减负措施和医疗救助制度。三是保障多层次医疗需求,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四是深化医保医疗联动改革,在加强费用控制的同时,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方面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二是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建立政府主导、全市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三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药品现代物流配送和零售药店连锁经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健全八项支撑

  一是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成立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市政府与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对在沪部管医院实施部市共建。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二是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严格公立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逐步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多种措施,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卫生投入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合理控制卫生总费用增长,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合理控制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四是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合理补充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医疗技术劳务项目的价格,降低药品价格和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实行分级定价,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

  五是医学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高层次医学研究机构,整合资源,集成优势,提高上海医学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实施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临床医师培养体系。

  六是医药卫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健全地方卫生法规体系,依法打击危害居民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完善药品监管体系。

  七是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推动医药卫生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人享有电子健康档案,形成覆盖全市的健康信息网。

  八是社会支持系统。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支持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设立上海市卫生发展基金会,鼓励社会对医药卫生事业捐资捐助。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明确了本市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力求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为逐步实现改革长远目标奠定基础。

  一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1项,共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即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三个项目。2011年起按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

  二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三是贯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配备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的381种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四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郊区三级医院“5+3+1”项目,实现每个郊区县都至少拥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以存量调整为主、适度补充增量、调动社会资源,加强老年护理机构、康复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建设。选择部分三级医院和区县,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

  五是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2011年先在10个区开展试点。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总额预付、绩效考核等措施,建立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

  六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支出由政府保障投入。完善运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在大型综合医院试行总会计师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完善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探索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和调控的“指挥棒”;实行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七是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若干高层次医学研究机构,包括上海医学科学研究院、预防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研究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等,充分发挥其平台作用,加强联合科技攻关。建设若干个现代化研究型医院。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八是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档案。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实现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九是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建设浦东国际医学园、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使其成为本市现代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医疗资源,发展外资医疗机构。促进社会办医,区域卫生规划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办医。

  十是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较多的具体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医疗服务,包括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进一步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措施。

  下一步,上海将重点抓好医改方案的贯彻实施,包括召开全市医改工作推进大会、加快出台医改配套文件、加强对医改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价,稳步推进医改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让医改的成果惠及广大市民群众。

  (三)

  在今天(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就本市医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作了相关介绍。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本市医疗保障工作经过十年多的改革与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三个层面的本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又分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保、镇保、综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三类。已经初步形成了国家医改意见提出的“三纵、三横”的制度体系。

  此轮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不让居民因经济困难看不起病,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本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使医改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本市医保部门主要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扩大覆盖人群

  在本市各类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户籍人口的基础上,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保障水平

  调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此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发文执行。接下来,还要修订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政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研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

  三、缩小待遇差别

  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同时,为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四、减轻病人负担

  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五、方便群众就医

  为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医保用药,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用药,同时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此外,继续开展民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工作,将传统药店内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

  六、加强监督管理

  管好百姓每一分的看病钱,不断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定点医院门诊代配药制度,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等措施,规范医疗和就医行为,治理骗保贩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要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扩大医保预付,支持家庭医生制度和医疗联合体,确保医保费用合理支出,减少浪费,保障患者合理医疗需求。

  (四)

  在今天(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财政局副局长赵伟星介绍了上海医改财政投入的主要投向。

  此次国家医改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兼顾供需、保障重点领域;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投入;转变机制,提高投入效率”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为这一制度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二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促进体制机制转变,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三要从国情和市情出发,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社会、个人的承受能力。

  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三基一公)为核心内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医药卫生问题,政府重点投入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各级财政在确保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

  确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运行经费。改革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将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检查。

  二、支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财政将在本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预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投入责任。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加成”后的减收部分,将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进行补助,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三、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各级财政将通过加大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等资金投入,完善筹资机制,缩小不同人群待遇差距,切实提高市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探索政府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政府投入政策,逐步提高政府投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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