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意见

沪府发〔201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是上海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上海实现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上海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上海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上海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调整经济结构,顺利实现发展方式转型;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协调推进,使上海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利于促进贸易平衡,缓解贸易摩擦,进一步优化贸易环境,帮助企业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二)发展思路。提高市场开放程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吸引中外贸易主体集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要素通畅流动,提高贸易效率;加快建设以要素市场和消费服务市场为重点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带动作用;加快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发展环境,使上海成为交易机会多、综合成本低、市场秩序好、消费者近悦远来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现代服务业发达,万商云集,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

  基本形成“四个中心”互为支撑,内贸与外贸互相融合,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技术贸易)同步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高,资金流、商品流、订单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贸易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贸易要素集聚、贸易主体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诚信体系健全、贸易标准化程度高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口岸货物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中心、贸易营运与控制中心、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中心、国内市场流通中心、国际购物中心的功能框架;基本形成贸易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服务体系发达、法制环境完善、政府廉洁高效、社会治安良好、人居环境舒适的商贸环境。

  二、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没有特别规定的行业或项目,积极推进实行告知承诺制或登记备案制,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先选择若干需要加强的行业,在浦东新区先行试点。深化贸易管理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形成内外贸一体化商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重要作用,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成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试验区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先行区域、拓展和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示范区域,建设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

  (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深入实施“大通关”工程,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功能,提高无纸化通关水平和货物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全过程贸易便利化,完善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贸易便利化效率指标体系。提高商务语言沟通便利化。以多语种同时发布政府商务文件,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度与透明度。提高商贸公共服务便利化。增加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带宽,提高网速,降低网络通讯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包括内贸、外资、外贸、外经,并涵盖物流、融资、供应链管理、技术检测等多方面的商贸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搭建面向全国的贸易投资和促进服务平台。

  (三)发挥贸易流通对产业结构提升的带动作用。促进贸易流通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结合实施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贸易流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互动,与金融业、航运业和物流业发展互动,促进二、三产业互动。发挥贸易流通对扩大消费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消费,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促进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共同发展,促进货畅其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优化和提升贸易流通结构和功能。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提高服务贸易水平;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规模化和规范化;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外资、外经、外贸协同发展,促进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口岸贸易和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协同发展。

  (四)构建具有国际国内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市场体系。构建货物贸易市场体系,重点完善生产要素期货市场体系和辐射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若干个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使上海的商品交易规模在世界交易总规模中占有较大比重,价格话语权和价格指数对全国和世界市场影响力较大;构建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市场体系,形成具有多层次商业中心、多样化商业业态、多元化商品和服务消费、优良的购物和服务环境,引导消费潮流;构建服务贸易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扶持比较优势行业,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一流的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城市;构建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加快培育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个人(B2C)市场,优化电子商务发展支撑环境,发展新型业态;构建与贸易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市场体系,形成专业覆盖面广、市场公信度高、知名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集聚的市场格局。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及资源现货和期货交易平台、技术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航运和陆运交易平台、保税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文化交易平台、汽车交易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和黄金钻石等贵重金属及珠宝交易平台。

  (五)集聚高能级、有活力的贸易主体。集聚国内外大企业和地区总部,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国际跨国公司全球总部或地区总部,吸引国内大企业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培育大型跨国经营企业;集聚采用现代国际贸易运行新模式的企业,吸引国内外企业的营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货代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等集聚;集聚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吸引国内外企业产业链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环节,汇聚研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增值服务中心、品牌培育中心和旗舰店;集聚国际国内贸易组织、贸易促进机构和行业组织,吸引国际贸易组织分支机构入驻并开展重要商务活动,汇集国际营销网络,集聚国际国内贸易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坚持贸易主体市场化多元化,支持中小贸易主体发展。

  (六)打造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空间载体。围绕一手抓整体提升,一手抓优化布局,依托浦东“三港三区”,形成我国重要的口岸集散功能载体;依托大型展馆设施和上海世博会场馆的后续利用,形成具有商品信息、商品展示、商品交易、跨国采购等功能的载体;结合虹桥商务区建设,打造长三角高端商务区和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标志性新平台。依托产业基地布局和物流园区布局,形成具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等功能的载体;依托黄浦江、海港、空港等区域,形成具有航运交易、航运服务等功能的载体;依托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专业园区,形成具有服务外包功能的载体;依托地标性商业布局,形成具有国际购物功能的载体;依托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各区县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商贸功能区载体。

  (七)推进流通现代化,发展流通新业态。探索政府扶持和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试点,实施“商贸领域电子商务企业示范工程”,促进电子商务在国际、国内贸易领域的应用推广。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扶持和培育数据服务中心和云计算等新型业务的发展。巩固和扩大上海世博会刷卡消费无障碍建设成果。培育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平台,使其成为具有较强价格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的市场,形成10个辐射力强的专项商品交易平台。编制和完善市场景气指数、价格指数和风险指数,使其成为市场产销和商品流向的风向标。大力提高市场体系的科技含量和物流水平,广泛运用信息技术、保鲜技术、冷链技术、节能技术、物流技术、互联网与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发展科技领先、管理先进的新型业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市场和物流主体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八)建设“购物天堂”。营造商业模式健康、商品更加丰富、业态更加多元、服务水平更高、消费者至上的购物和消费环境。建设繁荣与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发展好市区地标性商业中心,保护和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建设郊区商业商务中心,完善社区商业。丰富商品供给,提升外来消费比重。促进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共同发展。完善商业设施建设,优化商业结构和布局。培育保税交易市场和进口促进平台,选点建立免税商品购物店。编制出版信息完整的多语种商贸地图。探索建立服务业营业收入指标和零售业、批发业、餐饮业发展指数。

  (九)实施品牌建设、贸易标准化和商务诚信战略。打造商品和服务的品牌代理、品牌培育和品牌创新集聚地。实施商标战略,争取企业有效注册商标数量、每百万人拥有注册商标数量、上海市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数量显著增长。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加强贸易标准化建设,使上海成为重要的贸易产品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执行和创立中心。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内标准、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建立和完善商务信用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商业文化,形成全社会讲诚信、诚信企业发展快的氛围。

  (十)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环境。进一步提升设施环境水准,加快洋山国际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会展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注重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企业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立法、执法以及仲裁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建立贸易紧缺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市场体系,形成国内外贸易专业人才的吸引机制;建设一流人居环境,全面实践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建设国际国内认同的最宜居城市。构建国际经贸信息港功能体系,以财经类主要媒体为载体,集多种媒体、贸易金融数据库和多语种财经信息终端于一体,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财经资讯平台。

  三、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研究贸易便利化政策。包括:以扩大上海综合保税区(三港三区)功能作为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在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试行离岸贸易便利化政策。推进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网,实行“一次录入,同时申报”。支持跨国公司贸易总部业务整合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进一步研究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包括:研究并推动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服务业、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等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大外资参与文化、教育、医疗、中介等专业服务业领域的发展。对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给予政策支持。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业务发展,研究并推动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收和减免政策适用范围。

  (三)进一步研究营造贸易发展环境政策。包括:支持贸易结算、贸易信贷、信用担保、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等贸易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动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推广保单融资、订单融资、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推动建立国家级贸易和投资促进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便利外籍商务人士出入境。

  (四)加强法律服务、智力引进和财力投入。加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相关法规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实施人才战略,建立开放型智库机制,将上海打造成我国流通和贸易领域人才及智力高地。加大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财力支持力度。

  (五)健全多层次合作共建机制。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深化本市与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确立的紧密型部市合作机制、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联动机制、本市各部门间的协调推进机制,市商务部门与各区县政府加强合作共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规划、高水平地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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