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政策和有关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举措


文章发表时间:2011-09-07 10:02:07

  在9月6日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介绍了市政府最新制订的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市近年来多管齐下合力推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情况

  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实现上海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十分明确的工作要求,推出了一揽子旨在进一步优化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的改革举措。去年4月3日,市政府出台了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23条”政策措施意见。今年1月21日,在本市的“十二五”规划中,市委、市政府又明确了未来五年进一步突破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的目标任务。今年4月12日,市人大专门审议通过《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将本市有关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条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各区县根据各自不同的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要求,聚焦薄弱环节,及时成立了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同步建立了“中小企业诉求”处理机制,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市经信委、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着力推进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四个中心”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集群发展,整体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通过采取制定政策、组织培训、搞好服务等措施,切实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果。

  二、关于本市近年来着力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有关情况

  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也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和制约本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问题。据此,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为切实优化和完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本市金融、科技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先行先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探索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有效途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及时推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不少商业银行还专门成立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信贷服务的支行、事业部或中心,并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与此同时,本市还大力推动作为民间资本参与贷款融资专业服务机构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 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本市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着力支持和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目前,注册在本市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总量已经达到63家,对缓解本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市市与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近年来不断增加市与区县两级财政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总量,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的示范、引导和带动效应逐步显现。至今年8月底,本市已实施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61亿元,预计全年将突破100亿元,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又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和促进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即: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根据其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和实际发生担保代偿损失,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的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给予中小企业项目20%~40%、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40%~60%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

  三、关于本市进一步从财政政策上优化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总体考虑

  从本市今年1-7月份的经济数据来看,本市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经济运行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当前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少中小企业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对本市部分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当前,本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总体偏紧、银行借贷条件较高、民间融资风险过大、融资成本持续上升,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本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结合推进落实上海银监局近期出台的有关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措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本市财政部门通过安排落实 “三个10亿元”、采取“三项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和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服务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推动更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走上科学发展的“快车道”。

  所谓“三个10亿元”:

  一是设立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市有关国有投资公司以投资参股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方式,支持和引导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切实解决目前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的注册资本规模小、服务对象单一、融资担保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拓展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连接银行与企业信用的桥梁纽带作用,市财政部门安排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市有关国有投资公司,对管理规范、信用良好、风控完善的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投资参股的方式参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运作,以支持和引导本市各类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扩大资本规模,逐步放大融资担保资金倍数,切实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安排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建立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调动商业银行从信贷投向上支持和促进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科技信贷风险,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本市财政部门安排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以“张江”、“紫竹”和“杨浦”等三个国家级科技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本市各商业银行在上述园区内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在相关商业银行实施尽职审查的前提下,由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负担50%的风险损失。

  三是由市级财政和市国有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总量规模为10亿元的投资专项资金,通过建立与商业银行的 “投贷”、 “投保”联动机制,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考虑到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信用不健全,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息差,不足以覆盖相关信贷风险,借鉴国际上的有关经验,推进建立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贷”、“投保”联动机制,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本市将以具有投资控股、资本经营和金融创新功能的上海国际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联合开展“投贷”、“投保”联动试点,并积极探索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损失的良性循环机制,合力支持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尽快实现转制上市。

  所谓“三项配套措施”:

  一是在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门新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进一步鼓励区县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转制上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起在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门新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重点对各区县实际发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有关费用、支持中小企业转制上市经费补助等,给予专项转移支付。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处于初创期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为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融资总量,本市将通过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安排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对本市处于初创期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鼓励国资、外资、民资等各类资本,特别是各类大型集团公司积极在本市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使本市小额贷款公司总量规模从目前的69家增加扩大到100家,年发放贷款总额达到350亿元左右。

  三是积极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方式。对本市处于开办初期、属首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商业银行经初审后有贷款意向的,需要进一步核实企业财务信息状况的,商业银行可提出需求,企业也有意愿,本市财政部门将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此类小型、微型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以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将上述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小型、微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全市统一的企业财务会计数据库信息平台集中管理,为本市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上市、政府采购、业务竞标等,提供规范、有效和安全的财务会计信息查询服务,以不断提高本市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资信度。

  在今天(9月6日)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廖岷介绍了上海银监部门有关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举措。

  一、上海小企业融资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上海银行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信贷结构和盈利模式,大力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置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分支机构和小企业专营部门,小企业融资产品、服务手段和担保方式不断创新,小企业金融品牌建设初显成效。从数据看,2011年初上海银行业小企业贷款余额5986亿元,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截止2011年7月末,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辖内小型企业贷款6519亿元,较年初增加533亿元,增幅为8.89%,快于各项贷款同期增幅(7.52%)1.37个百分点。辖内小企业贷款占辖内企业贷款比重为29.74%,占各项贷款(3.62万亿元)比重为17.86%,占比较年初有较大幅度提升。在全国范围内,上海是小企业贷款绝对量较大的地区之一。

  另一方面,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仍有较大空间。截止2011年6月末,有贷款余额的小企业约3.7万户,占上海地区小企业总数仅约十分之一。上海银行业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的辖内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260.36亿元,较年初减少24.07亿元,减幅8.46%;占辖内企业贷款余额和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分别仅为1.25%和0.72%。当然,如果加上个人经营性贷款,数量估计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上海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发布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上海银监局8月25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主要是通过提出相关具体监管要求,明确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四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网点走出去。小企业专营机构向分支机构和基层营业网点延伸,向远郊区县和大的集镇、商贸市场延伸,构建从总行到分支行,从城市到乡镇的多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体系,使专营机构贴近社区、贴近市场、贴近客户,切实发挥专营作用。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应加速转型,改建或新设部分分支机构作为专门从事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二是客户层级沉下去。将重点放在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专门提出上海银行业整体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的要求,并对有关银行进行考核。此外,还对专营小微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两个80%(单户授信500万以下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80%,户数占比不低于80%)的要求。三是客户结构升上去。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在实体经济供应链上处于高端,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当增加这些未来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客户群,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因此,银监部门着重促进对科技型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在通知中专门对这类客户的金融支持提出了要求。四是社区、园区金融服务进得去。支持各行在科技园区设立专营科技金融服务的支行,以此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力度。主要措施是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设立或将现有网点改建为专为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支行,通过同园区内的创投公司、担保公司以及政府有关方面形成联动,深入了解园区内科技型客户及其业务。鼓励银行拿出部分网点资源,贴近社区、贴近需求,专司为社区服务的功能,创新与社区金融服务需求相一致的服务模式和产品,填补社区金融服务空白点,加大对社区的金融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上海银监局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事先承诺和监管部门事后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根据机构的不同情况和机构事先做出的承诺,设计针对性的监管政策,日后通过日常监管、按季监测等严格考核和后评价,并对不遵守承诺的机构采取停止同城支行市场准入等措施。

  差异化监管政策出台后,上海银行业反响热烈。目前,上海银监局已正式一次性受理泰隆银行上海分行两家支行筹建的申请,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也已初步提出机构批量设立需求,其他多家银行也都表示将提出差异化申请。

  三、上海市政府的小企业融资财政支持政策及时、有力

  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真正解决。上海市政府出台“三个10亿元”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将有力地推进小企业融资服务发展,尤其是小企业间接融资的发展。这些政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三个10亿元”分别针对商业性融资担保、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投贷投保联动三个方面,其主要目标都在于分担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缓解小企业间接融资中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这种不对称正是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这些措施都遵循了商业原则,市场化运作,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有利于融资担保、投贷、投保联动等创新方式更加规范地发展,以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三是针对上海实际情况,侧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问题需要投、保、贷、引(政府引导)四个方面的结合,上海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政策无疑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包括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投资机构、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区县政府等,可以形成合力,这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小企业中有效防范风险,合理分担损失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是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上海银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通知》出台后的落实工作,将针对不同机构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提供更个性化的监管服务。同时,上海银监局将尽快推动政策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结合,把政策的效应尽快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送给上海市广大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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