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情况


文章发表时间:2011-09-16 10:02:12

  在今天(9月15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介绍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情况

  国务院19号文件发布两年多来,依靠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一是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股指期货、钢材期货、铅期货等重要的新产品上市。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和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外汇期权、超短期融资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陆续推出。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平台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蓝筹股市场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启动。由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交所债券市场组成的上海债券市场规模显著扩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清算功能不断拓展。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国际基础设施融资交易中心成立。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和债券、跨境ETF产品上市、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等的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在上海设立保险交易所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由保监会牵头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启动。筹建全国性的信托受益权登记中心及转让市场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无论是市场类型,还是产品结构,都更加健全,市场规模明显提升,市场的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逐步增强。2010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416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10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三,银行间市场年末债券托管余额位居全球第五,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合约数量位居全球第二、成为全球三大有色金属定价中心之一,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今年上半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188万亿元,同比增长7%;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1.31万亿元,同比增长18.63%。

  二是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系列金融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和先发效应,为经济转型发展注入了活力。率先开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及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截止7月末,累计结算金额达2501亿元,其中2009年7月试点启动至2010年底为746亿元,今年1-7月为1755亿元。启动了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启动了期货保税交割试点,8月25日实现了首次保税交割。在沪外资法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率先发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单船单机公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新台币双向兑换业务等工作相继启动,金融服务领域明显拓宽,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深入,总部级中外资金融机构、功能性金融机构、外资和台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加快向上海集聚,特别是今年以来吸引中国银行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在沪设立二总部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到2010年底,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1049家,其中2009年、2010年分别新增83家和63家。股权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等新兴行业的准金融机构发展良好。截止目前,上海共有内资股权投资企业212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40家,外资股权投资企业9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54家;批准小额贷款公司66家,61家已经开业;审核批准融资担保公司53家;14家企业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数量全国最多(全国共有40家)。市属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开放性重组稳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浦发银行与中移动开展战略合作,太保集团实现A+H股上市,海通证券收购香港大福证券,大众保险引进美国史带公司为战略投资者。

  四是金融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截止2010年末,上海外资法人银行总部21家,占全国的68%,并表资产占全国外资法人银行资产的85%;外资法人财产险公司8家,占全国的44%,合资寿险公司11家,占全国的31%;合资证券公司5家,占全国的45%;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2家,占全国的63%。连续成功举办陆家嘴论坛。沪港金融合作稳步推进,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在东南亚联合举办了人民币金融市场国际化路演。市金融办先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产业与投资部、英国耿西岛、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开展了有效交流。外资PE试点实质性启动,吸引了联想弘毅、黑石等一批优秀的境内外PE和VC管理公司入驻上海。两年来,上海作为我国金融最开放的国际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

  五是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推出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小企业网络贷款、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举措,服务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三农”和文化产业发展。上半年全市中外资银行投放的大、中、小型企业人民币贷款分别增加630亿元、236.9亿元和473.3亿元。与年初相比,6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增幅高出全部企业贷款1.4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比年初上升0.4个百分点。推动贸易金融发展,今年1-8月份,中信保上海分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上海市出口总额达到102.8亿美元,同比增长47.8%,通过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136家企业融资70.6亿元,同比增长41%。鼓励发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在全国首创蔬菜价格保险。积极扩大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租房建设,太保40亿公租房项目在全国率先获得保监会批准。切实推进便民金融服务,2010年在市郊大型社区新增了1000多台ATM机。落实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今年1-6月减免7921万元。推出了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专业化的航运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营运机构、航运产业基金以及航运金融专业委员会、航运金融研究所相继成立,带动了航运金融服务的改善。航运保险业务集聚效应初步显现。2011年上半年,上海地区船舶保险业务总量16.25亿元,货运险业务保费总量7.82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2.76%和14.77%;太平洋产险全国42.07%的船舶险已集中到上海,人保财险全国54.75%的船舶险也已集中到上海。

  六是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功能显著提升,陆家嘴金融城范围进一步扩大,外滩金融功能得到延伸和拓展、形成金融集聚带,完成了上海市金融集聚区布局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市人大制定了《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为金融中心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立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案件由上海集中管辖。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非常重视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成立市区两级金融法庭和检察科。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完成了首次金融创新奖评选表彰,实施了金融人才奖励政策。金融资讯、会计、律师、公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建立了金融法治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确保了上海金融安全。

  作为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的一个参照,由伦敦金融城和新华社—道琼斯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分别把上海提升到第5位和第6位,反映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环境的改善和全球影响力的提升。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加快贯彻国务院19号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继续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先行先试和营造环境为重点,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的方向,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人才建设,加强制度创新和政府服务,进一步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水平。重点突出以下工作:

  (一)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引入更多的境内外发行体,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协同发展。二是推动建立票据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票据市场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票据交易中心。三是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配合保监会,建立保险交易所推进工作小组,积极推动保险交易所建设。四是建立与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市场相衔接的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五是扩大贷款转让市场规模,加快全国集中统一的信托登记体系建设并推动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发展。六是及时发展和吸引因信息技术等的变化而创生的新型金融市场。

  (二)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一是加快启动境外企业在上海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抓住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国际板建设。通过引进更多的境内外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逐步提高上海金融市场配置国际金融资源的能力。二是加快推进跨境ETF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三是扩大人民币走出去的渠道和方式。继续做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创新试点。四是积极推进建立和健全人民币回流机制。支持境外持有人民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和直接投资境内企业。五是促进沪港两地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密切关注境外人民币市场的新动向,及时推出上海人民币市场的新举措,维护和巩固上海人民币基础价格形成中心的地位。

  (三)推动金融产品工具创新

  一是研究推出利率、汇率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在已有金融衍生产品基础上,按照市场需求增加相应的品种,形成完整的利率、汇率、股指衍生产品体系。二是推进原油期货产品开发上市。三是研究推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研究促进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缩小境内航运金融服务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四是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五是围绕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做好扩大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范围等工作。

  (四)加快金融机构和人才集聚

  一是争取更多的国家级金融机构和其他跨地区金融机构放在上海。二是争取吸引国际和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入驻上海。三是继续通过创新,吸引更多境内外有影响的PE、VC管理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入驻。四是继续吸引资金营运中心、私人银行、信用卡中心等功能性持牌机构入驻。在前一阶段着力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基础上,下一步要突出通过创新和先行先试来聚集金融机构和人才。

  (五)促进地方金融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开放性资产重组,提高地方金融机构整体发展水平和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影响力。结合金融国资管理改革和上海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二是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工作,加大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三是提升对准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切实防范风险。

  (六)完善金融环境

  一是完善金融法制环境。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案件在上海指定管辖的范围,探索在上海组建更高级别、面向全国的专业金融法院。二是完善有竞争力的税制环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税制改革的进程,探索对各类与金融市场交易相关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创新进行税收支持,增强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三是完善贴近市场的金融监管环境。根据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把贴近金融市场的职能部门放到上海,或者将部分贴近市场的监管职能下放到在沪的分支机构,同时逐步增强金融市场创新自主权。四是研究建立自主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支持在上海建立和发展自主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五是密切关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动态,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本市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市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经过未来几年的努力,预计到“十二五”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实现以下指标:

  1、金融市场规模显著扩大。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1000万亿元左右;主要金融市场规模保持或进入世界同类市场前列,其中:股票交易额和市值进入全球前3位,商品期货交易量保持全球前2位,债券市场余额进入全球前3位,黄金市场现货交易量保持全球第1位,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进入全球前5位,外汇市场交易规模年均增长30%,票据市场和信贷转让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

  2、金融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预计到2015年,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规模显著扩大;上海金融市场成为跨国公司和境外优秀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指数、上海大宗商品期货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成为境内外人民币资产定价的主要基准利率,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成为境内外人民币交易定价的主要基准汇率;进一步提高在沪外资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市场份额,保持并进一步提高在沪外资银行并表资产总额在全国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中的比例以及在沪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在全国外资保险公司中的比例。

  3、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管理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30万亿元左右。

  4、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和新兴金融领域的人才明显增加;金融发展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金融法律、税收、监管等与国际惯例接轨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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