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部长助理详解中瑞自贸协定


文章发表时间:2013-05-29 15:29:27

  经过历时两年多的九轮谈判,中国和瑞士日前签署了结束中瑞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为争取尽快签署和实施这一惠及两国民众的贸易协定,目前双方正就协议内容履行各自国内程序,并探讨于今年7月左右正式签署这一协议的可行性。

  这份双边贸易安排主要有哪些内容?有何意义?商务部部长助理俞建华27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就此接受了采访。

  记者:中瑞自贸协定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评价这一自贸协定?

  俞建华:从市场准入程度和规则涵盖范围判断,中瑞自贸协定是近些年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从市场准入方面看,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高。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在协议生效后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其中67%将在协定生效之日立即实施零关税,另外17%将在5至15年内达到零关税水平)。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均高于一般自贸协定的降税水平。

  服务贸易方面,瑞士在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的受理发放方面首次同意规定办理时限,同意与中方进行中医药合作对话,并在旅游、翻译等领域做出进一步开放承诺,还在具有优势的钟表产业方面同意与我国在开设钟表培训学校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除了货物与服务贸易外,中瑞自贸协定还涉及一系列新规则,例如环境、劳工与就业合作、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信息交流、竞争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国际经贸谈判中热议的规则,并没有国际统一标准。中瑞双方对这些规则本着开放、包容的态度进行磋商,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为我们参与区域和全球上述规则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记者:自贸协定的反对者通常认为这种贸易安排可能会严重损害国内某些弱势产业的利益,中瑞自贸协定对这一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俞建华:在自贸协定谈判中,中瑞双方对彼此敏感领域予以理解,充分考虑双方产业的要求,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攻守平衡、互利共赢的协议。

  例如,农业属于瑞士的敏感领域。通过谈判,瑞方对中国出口的960余种农产品实施零关税,对403种农产品部分降税。我国则根据瑞士产业的竞争水平和国内产业的承受能力,对部分竞争力较弱的国内产业通过规定过渡期、部分降税安排以及保留了457项工业品(如机床、纺织机械、化工品、汽车、乳制品以及医药产品等)作为自贸协定的例外产品处理三种方式予以保护。

  记者:瑞士将成为欧洲大陆首个与中国达成自贸协定的国家,为什么选择瑞士?

  俞建华:瑞士地处欧洲中心,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竞争优势。“高度互补”是中瑞双方经贸合作的关键词,两国之间的自贸协定,对于双方深化经贸合作的意义不言自明。

  作为离欧盟最近的非欧盟国家,瑞士同时还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成员。中瑞自贸协定的达成,将在货物与服务贸易、投资领域产生辐射效应、示范效应,对我国深化与欧洲的经贸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一些消费者关心,自贸协定生效后国内瑞士钟表价格会“跳水”吗?

  俞建华:瑞士钟表属于部分降税之列,即10年内降低60%的关税。从具体降税安排看,瑞士钟表从自贸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降,第一年降18%,以后每年大约降5%。至于钟表的市场价格,关税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而且并非关键因素,价格最终还是由市场供需情况决定的。除了进口关税外,还有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都不在自贸协定涉及的范围内。因此,自贸协定生效后,国内进口瑞士钟表价格大趋势是降低的,但具体降多少确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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