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自贸区建设倍受瞩目


文章发表时间:2014-09-17 13:35:51

    上海市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把握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不断提升上海资本市场开放水平。

    意见指出,要促进资本市场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开放。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资本市场开放的范围。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促进自贸试验区政策的落地实施,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推进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规定开展跨境双向投资。推动境外机构和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促进跨境资本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双向流动。努力把自贸试验区建成全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度最高的试验田。

    意见明确,加快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支持金融市场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研究设立国际金融交易平台,推出面向全球投资者的产品与业务。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建立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提升在全球黄金市场中的定价能力,逐步推动国际黄金转口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原油期货上市交易。积极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财苑)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产品研究与创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微博]、郑州商品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商品交割仓库。支持上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自贸试验区内发行的债券开展登记托管和清算结算。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市场平台与境外资本市场的连接合作。

    意见还提出,要提升自贸试验区证券期货服务业开放水平。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宽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加快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分公司或专业子公司。支持本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发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产品;支持其境外分支机构按规定发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产品,逐步扩大QFII、RQFII参与金融期货产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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