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监管创新再推“新四条” 海关创新制度复制至四区


文章发表时间:2014-09-18 11:35:00

    自贸区监管创新再推四项举措,这就是上海海关9月17日推出的4项创新制度(简称“新四条”):一次备案、多次使用;自动审放、重点复核;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辅助开展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自主报税、海关重点稽核等。自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上海海关出台的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累计已达23项。7项聚焦通关便利、3项聚焦保税监管、6项聚焦企业管理、3项聚焦税收征管、4项聚焦功能拓展。

  与前19项制度相同,“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仍然是此次“新四条”的核心。

  “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属于保税监管改革,已于8月12日先期在自贸区试行,区内企业经一次账册备案后,不再需要向海关重复备案,就能开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融资租赁”等需要海关核准开展的业务。

  “自动审放、重点复核”是通关便利化举措,旨在改变“人工、实时、逐票”的审单模式,低风险的单证可由计算机自动验放。此项举措从9月1日试运行至9月15日,自贸区内相应报关单的自动验放比率已超过70%。

  “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辅助开展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和“自主报税、海关重点稽核”两项,意在进一步帮助企业“自立”。

  前者在9月16日刚刚实施,对于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所开展的认证、评估、审计等结果,上海海关将简化分析评估程序而直接采信,形成第三方对关企之间公平公正关系的有效保障。上海海关还将鼓励第三方拓展业务,提供企业信用等级提升培训、咨询等服务。“新四条”中的“自主报税、海关重点稽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中,争取尽早推出。根据目前的设想,海关将设计一个自动报税系统,让企业能够实现自主申报,减少海关“事前”把关的业务量,将更多精力腾挪到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通关效率。

  目前,上海海关此前推出的19项制度的“红利”已经充分显现。自贸区成立一年来,海关通过简政放权,使自贸区账册备案到核销操作的环节由34项减为10项,将监管“赘肉”足足减掉了七成。自贸区进口平均通关时间较区外减少41.3%,出口平均通关时间较区外减少36.8%。企业活力由此进一步增强。目前,自贸区内海关注册企业已达1.1万家,其中挂牌以来注册的逾5921家。今年前8个月,自贸区企业进出口货值达50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其中进口增长8.9%,出口增长10.1%,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值8.6个百分点,高于上海4.6个百分点。

  一手“孵化”制度,一手复制推广。据上海海关副关长郑巨刚透露,上海海关已于8月18日和9月16日分两批在上海关区内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经过筛选的十多项制度还将分三个节点逐步走向全国:8月18日,向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8月底9月初,向长江经济带以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后,根据海关总署的部署,向全国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据透露,上海海关还将与地方部门打造“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示范区”。就在9月17日,浦东、松江、普陀和徐汇4个区,成为海关监管创新实验在自贸区外的首批行政区“苗圃”,它们将根据各自的定位和需求,在区域内复制推广4项至10项不等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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