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4日召开的上海市文化金融合作座谈会上,《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围绕建立文化金融合作机制、拓展文化金融合作渠道、优化文化金融合作环境,推出16条政策。
《意见》明确,上海将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创办等部门参与的文化金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产业政策、信息共享、企业上市、重大项目融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鼓励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及债券融资。
上海还将设立文化创投风险引导基金,每年从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连续安排3年,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小微企业的早期风险投资。针对当下文化类企业贷款融资难,《意见》明确将推出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和保险产品。同时,探索在徐汇、虹口等区(县)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用好自贸区金融政策。
会上举行了上海市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签约和上海市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发起设立签约仪式。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上海文广集团、上海报业集团、世纪出版集团和上影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静安区政府与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银行与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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