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关于取消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措施的通知》精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措施,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的改革试点,在取得实效、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将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的做法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到上海市全境,具体内容如下:

  自2015年4月28日起,本市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获证企业和新申证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及质量状况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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