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文章发表时间:2015-05-07 08:19:4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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