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法〔2015〕14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体现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效能提高的工作要求,市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相关内容基础上,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对本市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形成《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5年版)》,现予以发布。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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