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并行


文章发表时间:2015-06-05 08:35:16

  今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一个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就是聚焦行政审批,会议提出“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五个要求,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再次聚焦这一话题,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抓手。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自我革命的“当头炮”,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突破口,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先手棋”。

  放权必须要与人民群众的改革呼声相适应,与改革的总体趋势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场也要做好“承接”,避免陷入监管真空,或者多头管理。换句话说,放权更不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放权的同时必须要解决好“谁放权、怎么放、放给谁、放后做什么”的问题。

  针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如何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其关键首先要使官员转变思想。要让官员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要认识到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靠政府刺激和投资实现目标空间已不大,必须通过简政放权来激发市场应有的活力。

  二、简政放权后要落实监管责任制,更要创新监管机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用工作标准去衡量,用工作规范去约束。应像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一样,更明确地把监管清单建立起来,划定监管权力的运行图、流程图。

  三、要防止监督缺位,管理出现真空。要大力健全监管部门和监管队伍,制定严明的考核纪律,明确奖惩责任主体。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对工作表现好的部门机构提出表扬奖励,对工作表现不好的提出批评惩罚。

  四、采取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利监督管理体系。可以进行百姓问卷调查,也可以在政府职能部门明显位置放置意见箱、投诉建议箱等。还要在政府职能网站开设专门栏目,让监督投诉检举渠道透明畅通。

  五、加大媒体舆论和社会民意的监督。邀请媒体记者和新闻单位对其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设置监督员,聘请社区、街道、办事处等老百姓身边最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社会监督员,也可以直接聘请老百姓为监督员。

  六、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在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七、建立监管的制度机制,既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集中执法的监管机制、群众支持的监管机制、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

  八、上级部门应加强明察暗访的概率和力度。明察和暗访可以同时进行,不定期、不定点地进行监督。还可让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交叉监督。

  简政放权不容易,要管住、管好更不容易。只有科学设计,规范权力运行的方式和边界,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在放权的同时确权、明责,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和监管,把审批管理的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的依法监督管理上来,才能避免形成监管真空。

  总而言之,政府在放权的同时,不光是要“放”,还要“管”,放得好,管得好,老百姓才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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