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沪国资委综合﹝2015﹞279号

各委管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全覆盖检查。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的落实情况;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的管理情况;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等的安全可靠性,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维护情况;

  (4)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情况;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及培训情况;

  (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档案管理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依法采取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请各单位将落实和检查情况于9月25日前上报至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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