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外包示范区、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的文件精神,请通知区内2014年度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企业,登录“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资金到位时间及资金数额。并请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集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绩效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2014年度获得的国家服务外包资金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成效、业绩情况等。(2014年度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1)。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申报准备工作,同时请各单位汇总上报区内相关企业2014年度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及对应的收汇凭证(汇总材料要求见附件2)。
以上企业绩效评估报告和收汇凭证都需须加盖企业公章。
请区县将汇总的材料于4月8日前交至汉中路158号1124室,联系人:刘老师63540082 .
特此通知,并请转通知到区内相关企业。
联系人:张老师 邵老师 23110715 23110716
刘老师 63540082(汉中路158号1124室)
市商务委国际服务贸易处
2015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2014年度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单位名单
附件2: 汇总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及执行金额收汇凭证的材料要求
附件3: 各区县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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